賴昭光 : 全爛半爛蘋果皆不願公開財產
針對行動黨步步緊迫,要求首相納吉公佈財產的攻勢,蕉賴巫統領袖挑戰民聯領袖申報資產。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接受挑戰,將主動申報其財務狀況。拉菲茲也反挑戰巫統領袖與部長跟進。前首相署部長再益伊布拉欣認為身為國會議員的拉菲茲不必公佈財產,但提醒雪州行政議員及市議員皆應公開財產。
該公佈的不公佈,或馬馬虎虎公佈,不徹底連家屬財產一起公佈,卻跟腐敗的政權比較誰稍微透明一點,無異于玩兩顆爛蘋果,誰賣得出去就是王道的犯賤遊戲。如果自身的透明及清廉度維繫于對手的狀況,清廉施政失焦不再向人民負責,轉而把巫統當鏡子來照,自照自覺清廉,自降反腐指標,就是集體淪落腐敗的開始。
行動黨雪州主席潘儉偉認為,不持有任何行政權力的民聯領袖不需要申報資產,因為他們不握有和濫用任何政府治理的行政職務決策權。理論上沒錯,實踐上卻存在司法灰色地帶及隱秘秩序的貪腐誘因。來自執政黨的領袖在黨政不分及欠缺透明度的環境下,擁有行政職務決策權的黨領袖,仍須聽令于黨的決策以及黨領導的指揮。濫權、越權監守自盜的黑手,因此無處不在。
表面上無行政職務決策權的各級議員,如果是執政黨的實權領袖,即可能間接影響其屬下行政職務的決策。監督與制約機制若不夠健全,沒有公民社會,只有拜神社會,就條條門路通貪腐。
潘儉偉于2013年5月22日發文告強調說“所有行動黨民選議員已簽署了‘誠信承諾’條款,‘一旦受委為政府行政職位’,不論是屬于州或聯邦級,都必須公佈個人資產。以我本身而言,也準備公佈自己的財產。”言之鑿鑿還不到一年,這位國會議員就反口說,沒行政職務決策權議員申報沒有什么不妥,但就是沒有必要。
社會主義黨領袖自308大選當選為議員后,每年如實公佈財產,鍥而不捨打造議員時時刻刻接受人民問責的新政治文化,難道這是“沒有必要”的政治把戲?
行動黨此一時彼一時
日本《資產公開法》規定,新當選議員包括地方議員皆有義務公佈資產,每年向國會提交包括工資、稿費、演講報酬、存款利息、房地產所得等。最后,這些信息再由國會統一向國民公開。法國制定的《政治生活資金透明法》甚至徹底禁止人民向候選人捐贈,以杜絕政治獻金舞弊及衍生的“投資回饋”腐敗。在韓國,必須申報財產者除了議員本人,還包括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財產。美國《眾議院議員和僱員道德準則》也對眾議員及僱員的家庭財產的申報,作了詳細的規定。
《檳州淨綠,人民安康》競選宣言承諾“公佈人民代議士包括首席部長及行政議員的個人財產”,最后只有行政議員及首長應酬式公開財產,其他人民代議士要等當上行政議員及首長后才公佈。市議員更不必說了,在檳州政府眼中,這些官委的,根本沒有民意基礎,當然不算“人民代議士”啦!
505大選前,時任行動黨全國署理主席的陳國偉挑戰國陣政府,立法強制朝野議員及民選高官公佈財產。現在,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潘儉偉卻說,在野議員沒有必要公開財產。官字只有兩個口,“國會議員”卻有七個口,國會議員兼做官,再加上身上兩張口,其中10張口用來胡說八道,只有肛門會老實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