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邱玉珊、徐健華、甯嘉歡、黃治振
(吉隆坡10日訊)雪州政府昨日宣佈取消與中央政府的雪州水供重組合約引發爭議,國會今早甫開會,州務大臣阿茲敏阿里與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就針對協議內容爭執不休,各執一詞。
而國會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要求兩人為了雪州人民利益,重新回到談判桌上解決問題。
阿茲敏也是公正黨鵝嘜區議員。他率先在問答環節指控中央政府,透過有關合約侵犯雪州主權;麥西慕則批評雪州以“玩玩”心態執政,無視雪州可能在2017年陷入缺水窘境。
麥西慕說,阿茲敏指中央政府企圖侵犯雪州主權,而違反雙方簽署協議內容指控是不正確,因有關協議中8個條件,有3個先決條件(ConditionsPrecedent)是還未達致協議,因此合約仍然未生效。
他說,儘管中央及雪州政府是在去年9月12日簽署主要合約,但由于尚有先決條件未達成,相關合約迄今仍未生效,因此不存在中央政府違約之說。
“只有在合約生效后,才會發生違反合約的問題。”
未敲定名單無法發准證
他在回答阿茲敏提問時說,這3個未解決的先決條件,分別為雪州政府尚未完成讓水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PAAB)以16億8000萬令吉收購雪州水供公司、商業高峰私人有限公司及Abbas集團。
他補充,水務資產管理公司將接管上述特許經營公司的債務,總共76億5000萬令吉,而雪州政府必須抵押水務資產給該公司;但迄今雪州政府仍未完成。
他補充,雪州水務管理有限公司,仍然未敲定水務資產名單,而在2006年工業水供法令(655條文)下,無法發出准證給相關單位施工。
要求阿茲敏解釋決定
麥西慕也要求阿茲敏解釋為何自行取消水供重組協議一事,並指雪州政府才是違約的一方。
“我們將等待雪州政府的官方信函,解釋為何拒絕延長水供協議,同時,中央政府也認為,雪州政府應該重新檢討這項決定,因為取消水供重組合約將對雪州、吉隆坡及布城的水供造成重大影響。”
他還說,中央政府希望雪州政府可以立即行動,以滿足主合約所有的先決條件,以便合約可以生效及完成雪州水供重組的作業。
此外,麥西慕說,雪州政府所列出的水供資產當中,包括士毛月及咖啡山水壩,但這兩座水壩所在土地,是屬于中央政府所擁有,因此雪州政府必須再尋找其他資產。
他重申,在雪州水供重組上,基于雪州政府需要更多時間去達成相關的先決條件,雙方都同意再三延長達成先決條件的期限,從原有的2014年11月11日,延長至今年的3月9日。
玩弄政治遲發濾水站准證
麥西慕指責雪州政府抱著“玩弄政治”(main-main politik)心態,指示地方政府推遲發出第2冷岳濾水站准證與批文。
他說,雪州政府在去年水供危機中暫緩500名投資者申請,已有部分被迫放棄在雪州投資計劃。
“此舉令雪州在2017年面對的(缺水)水供狀況,更為複雜。”
他為此而同情雪州人民;麥西慕過后在記者會上說,雪州政府上述的做法,已違反早前所簽署的水供重組備忘錄及基本意向書(HoA)。
他說,配水系統工程的推行也沒有被納入主協議內,而中央政府認為,只要簽署合約的雙方同意延長合約期限,以滿足即定的先決條件,水供重組主協議仍然可以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