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匪是为护妻护母… 父子反被控谋杀
(芙蓉10日讯)为护妻和护母,父子力抗刀匪,刀匪最终被制伏后死亡,父子反而成了谋杀案被告,还需面对死刑!
森美兰阿逸昆宁新村华裔匪徒抢劫不遂遭打死案,遇劫时为保护妻子及母亲的华裔屋主与儿子,今日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庭。
家人对于两名被告原是案件的受害者,他们抗匪是为保护妻子兼母亲的女伤者,但如今竟要面对法律制裁,发出控诉。
新加坡籍的女伤者在案中手臂被砍,入院缝了25针,伤势严重。
两名被告分别是为父者莫奕鸿(56岁,厨师)和儿子莫伟强(28岁,待业),他们今日在林茂推事庭,面对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的面控。
首被告的妻子(伤者)、女儿和一众亲友皆有到场。
父子俩于今早10时许,在淡边警区警员带领下,到林茂推事庭,并了解控状内容,推事玛云尤索夫随后择定于4月30日,将此案移到金马士推事庭过堂。
护照被扣无法返新
林茂推事庭翻译员首先以国语向首被告宣读控状,询问他是否了解控状,由于第2被告不了解国语,翻译员再以英文宣读控状。
在两名被告了解控状后,推事作出上述决定。
两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2月24日凌晨零时30分,在森州阿逸昆宁新村一间住家外,有意致死49岁华裔男子陈文宝(译音),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面对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祖安,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扎希阿曼。
由于被告一家人的护照已遭警方扣留,所以被告妻女无法返回新加坡,目前暂时住在被告的外甥家。
「自卫被控谋杀天理何在?」
“我被匪徒打劫,丈夫和长子保护我,但却被控谋杀,试问天理何在?”
被告莫奕鸿妻子郭淑兰(新加坡籍、52岁)指出,在她入院前,死者尚能开口说话,并无毙命,试问他的死与丈夫何干?
她不满其丈夫和长子因自卫而被控谋杀,令她大感难过。
郭淑兰周二在法庭外受访时指出,她原以为丈夫和长子会被控刑事法典第304误杀条文,讵料到了法庭后,惊悉他们皆面对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她指出,死者在案发当时曾挥刀砍她,导致她血流不止,在村民的建议下,她丈夫马上送她前往邻近诊疗所医治。
她说,丈夫送她前去邻近诊疗所医治时,为了使用手机拍下伤口,以方便索取保险,所以才折返住家取手机。
“整个过程约10至15分钟,那时我丈夫才知道匪徒已死,丈夫当时并不在场,至于长子当时是在屋内睡觉,只是被我的求助声吵醒,起身协助村民制伏和綑绑死者。”
手臂缝25针住院2天
郭淑兰手臂被砍,入院缝了25针,更因此住院两天,直至2月26日才出院。
她透露,案发时她刚从外返家,正打算前去如厕,突然发现一名蒙脸男子冲出来,吓得她立即往后倒退数步。
“匪徒当时马上冲上前扯我的肩包,我为免肩包被抢,便与匪徒争夺肩包,并高声向丈夫求助。”
她相信此举激怒死者,导致死者向她挥砍,导致她手臂鲜血直流。丈夫随即捡起塑料水管与死者搏斗,然后越来越多村民前来协助制伏死者。
“丈夫和长子被捕后,一直被扣留在淡边警局,我在新年期间有前去探望他们,一家人都没法愉快过新年。”
一年返乡一次也出事
两名被告一家人长年住在新加坡,在柔佛新山也有置产,一年只是返乡一至两次,没料到这趟新年回乡便发生不幸事件。
郭淑兰指出,其丈夫的老家平时无人居住,他们一家每年只是返乡过年一次,顺便探望亲友。
她说,其长子早前都是在新加坡渡过农历新年,只是在去年才开始随他们返乡过年。
她说,长子早前在新加坡一间电讯公司工作,刚在今年农历新年前辞职,然后随他们一起返乡过年。
“我们原本还打算在农历年初七前往云顶过年,一切却成泡影。”
新闻背景
匪埋伏抢劫被打死
大年初六,小镇劫案酿成血案!
在2015年2月24日凌晨零时30分,森州阿逸昆宁新村一间住家上演匪徒抢劫不遂被人击毙的悲剧事件,消息传开后,惊动全村村民。
根据案情,事主莫奕鸿(56岁)与新加坡籍妻子当时刚购买食物回家,其妻子(52岁)下车时,遭埋伏屋外的死者陈文宝(译音,49岁,来自吉隆坡蕉赖)持刀攻击及抢劫,以致左手臂被砍伤及手指受伤。
在混乱中,匪徒最终被发现死亡。
莫奕鸿(56岁)与儿子莫伟强(28岁)过后被警方延扣调查,并于周二(10日)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