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二度强奸 受害继女要求销案被拒
(古晋10日讯)男子涉嫌二度强奸未成年继女被控上法庭之际,受害继女图以书信要求警方撤销提控她的继父,但被总检察长拒绝。
总检察长有明确指示,事关性侵未成少女者,控方是不会撤销对被告的控诉,因此地庭另定5月11日此案过堂。
被告波汉利东(39岁)是昨日被控上庭,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12年12月间以及2013年1月间晚上10时左右,在马当甘榜再也住家性侵16岁继女,牴触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遭到警方逮捕并提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少6年但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必须面对鞭笞的刑罚。
被告被控上法庭时,通过通译员传达给地庭法官阿莫拉蒂,指受害者有写信表明要求撤销提控,检控官则告诉法庭,曾就此事请示总检察长,不获总检察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