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辉:车主应申报处置 乱泊废弃车可被控
(槟城10日讯)槟岛市议会执法及教育小组主席陈金辉,吁请所有将废弃交通工具停泊在路旁或公共空间的车主,即日起自行移除并报废回收车辆,否则或不排除将车主提控上庭。
“截至今日,市议会执法组建筑范围内共停放高达428辆交通工具,当中摩哆304辆、轿车则124辆,已严重造成市议会执法组建筑屋面对‘场地不足’的情况。”
他说,槟岛废置车辆最严重区域包括乔治市及峇央峇鲁住宅区,而市议会今年会开始另寻百大年路一空地,将拖运回来的废车停泊于该处。
冀车主全力配合
不过,他说,这并非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好办法,对此希望车主能给予市议会全力配合,自行申报处置废车。
“我要强调,处理废置车辆并非市议会执法组的工作,而是车主必须自行将无法再使用的车子,移送至废车回收厂。”
他今早在市议会执法组建筑召开记者会时说,一旦执法组接获民众投报后,将派员前往目地的,并在废车挡风镜上贴通知信要求相关车主移除车子。
“车主必须依据通知信的期限,在24小时至14天内移除废车。”
他说,若过了期限废车仍未被移除,市议会将直接执法拖走废弃车辆。
“拖回来的车子若牵涉刑事案则会向警方汇报,让警方展开调查工作;反之,被拖运回来的废车,则需停放在执法组建筑空地1年。
他说,市议会将透过陆路交通局查出车主地址并发出罚单,1年后没人认领轿车,就会公开招标废车回收厂,回收变卖废车。
与会者包括该组委员陈伟俊、尤索夫,及沙阿里。
市会可向地主发通知信
陈金辉说,尽管槟市议会无权力在私人地上执法,不过,一旦废弃车辆引起任何交通阻碍或民众健康受危及,执法组同样会向地主发出通知信,要车主移除车辆。
“若地主依旧没采取任何行动,市议会不排除起诉地主。”
他也呼吁维修厂东主,勿将待修车辆停泊在修车厂周围,免阻碍交通。
“根据执法组,拖运回来的废车多数因受到严重意外而无法维修,或轿车老旧也无法再使用。
他说,这些废置在路边的车辆,将衍生黑斑蚊滋长的隐患。
询及每辆废弃轿车可变卖多少钱时,陈金辉指市议会进行公开招标后,会将停放在执法组建筑满1年的废弃车,变卖给得标的回收废车厂。
“变卖废车每40辆可获约4000令吉。”
槟岛市议会执法组建筑废弃车辆数据 | 数量(辆) | 状态 |
废弃轿车总数 | 124 | – |
已被处置回收的轿车 | 40 | – |
将被处置回收的轿车 | 84 | 一旦废弃车停泊于执法组建筑物1年无人认领,则将被处置回收 |
废弃摩哆总数 | 304 | – |
废弃轿车与摩哆总数 | 4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