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碧君:集會,為誰爭氣?

307“我們抗爭”大集會,反應沒有預期的熱烈,民聯又號召501終極大集會。

說明聲援國會反對黨領袖安華,要求首相納吉下台,看在公眾、選民眼裡,是一場為安華抗爭的個人主義運動,距離爭取司法公正的目標還很遠。

民聯領袖,尤其是公正黨的領袖,你們在落力籌辦集會時,別忘了有更重大的議題還等著你們,特別是民間面對的經濟、教育及宗教困境,很傷腦筋。

在民主社會,人民有集會自由,並通過集會表達意見與立場,但是,街頭示威、集會,不是民主政治的全部;1998年安華被捕及被控時的集會與示威行動,催谷馬來西亞民主運動萌芽,再到近幾年的爭取干淨與公正選舉、降物價的大大小小集會,人民對街頭集會的熱誠逐漸消退。

集會,不是上街走走、喊一喊口號、拍拍照,然后在面子書更新狀態與照片,藉此公告天下:我加入民主行列了;民主運動,是一場長期斗爭,籌辦單位必須讓人民或選民看到集會的終極目標,是以全民為本、為實現真正的民主,不是為了一個政黨或個人。那才叫爭氣。

在野黨要爭取選民支持,好爭氣;國會議員只談國策,不看溝渠、垃圾,那是理想,在政治現實下,選民的一票,不外是要尊貴的議員到選區瞭解民生問題,選民不會因為議員上街示威、帶動街頭運動,而特別加分,畢竟許多選民的民主意識,沒有想像般高。

選民要運用智慧

自2008年以來獲得選民支持的在野黨,似乎被選舉勝利衝昏了頭,鬆懈下來了,在喊大方向、揭政府弊端、批評各項政策之際,不少選區的選民與民生問題被忽視。

未來,集會一場接一場,選民要運用智慧,想想集會為了誰?為誰爭氣?

集會自由,是民主權利,故不潑冷水,且看民聯如何爭氣、有多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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