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達法:執法人員包庇走私 防範貪污行動力不足
(吉隆坡11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防範)拿督慕斯達法指出,執法單位的廉正行動有缺點,以及防範貪污行動力不足或不全面,導致執法官員涉貪,包庇走私活動的事件一再發生。
他說,根據關稅局的最新數據,執法官員包庇走私活動,導致該局損失24億令吉稅收。
他說,反貪委會根據公眾提供的邊境柴油、汽油及香煙走私情報後,展開深入調查,並在本月2至4日展開“潤滑行動2”(Ops Licin 2),35名執法人員與5名公眾因涉貪被捕。
慕斯達法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專訪時,針對反貪委會在本月初展開的“潤滑行動2”暴露了執法單位的廉正行動有弱點的問題,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貪污行為不僅造成稅收損失,也引起基本人權問題,例如監獄工程遲遲未竣工,導致囚犯被迫擠在窄小的牢房,以及醫院工程拖延,病人必須到其他地方求醫,對病人造成麻煩等等問題。
他強調,只要有人行賄,以及有人接受賄賂,包括執法機構,貪污問題就會繼續出現。
“這一切是因貪念與一些人缺乏廉正思維所引起的。主管的角色很重要,如果主管也犯錯,下屬會如何?”
慕斯達法指出,新官員加入政府部門之前,都會經過遴選及接受廉正培訓。
他說,新官員與一些職業操守有問題的舊官員共事時,他們在受訓時學習到知識,無法在職場上應用,這令他們感到害怕、混淆,最後失足。
“肅貪需要各相關部門配合,因為他們知道風險區在哪,只有雙方面配合,才能很好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