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炸船对付越境渔船题
(吉隆坡11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指出,由于我国拥有1985年渔业法令,政府并未效仿邻国采取炸毁渔船的手段,应对越境的外国渔船。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APMM)经常巡逻外国渔民入侵的热点海域,2009至2015年渔民逮捕数据显示共有532宗外国渔民被捕案件,197个被定罪的渔民船只已作为人造暗礁(tukun tiruan)。”
他说,另有305宗不被定罪,30宗仍在调查中,共有4254名渔民在1985年渔业法令下被逮捕和提控。
沙希淡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提问,外国渔船越境我国海域时,是否也被炸毁或沉溺时,如是指出。
黄伟益也呼吁印尼政府不应极端对付越境海域的我国渔民,并体恤渔民苦楚,因为渔民有时在缺乏先进科技情况下,难以鉴定自身位置是否越境。
他引述报导指印尼政府在去年11月21日炸船弄沉一艘大马渔船,以逮捕非法越境捕鱼者;呼吁印尼政府效仿我国的应对和处理方式。
陪同者为公正党红土坎区国会议员英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