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崗霖年收入不到2千

(台北訊)歌手李崗霖星途不順,曾以首張專輯《祈禱》入圍最佳金曲新人,隔年與張姓經紀人爆發合約糾紛,重創歌唱事業。經紀人不滿幫李崗霖發行專輯《第三定律》支出200多萬元(約23萬令吉),他卻片面解約又不配合宣傳,憤而控告李崗霖擅自片面終止合約,並求償214多萬元(約25萬令吉)。

不過,李崗霖卻反控經紀人不擅經營演藝事業,導致他年收入不到2萬(約2000令吉),並強調經紀合約是合法終止。台北地方法院認同李崗霖說法,日前判經紀人勝訴,李崗霖也不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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