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负债5828亿 占国内生产总值54.5%
(吉隆坡12日讯)财政部发布通告指出,我国负债情况缓和,截至去年底,中央政府国内和海外债务总额达5828亿令吉,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4.5%。
财政部发文告指出,中央政府负债水平仍在可管理范围,大马也被列为适度负债的国家。
在5828亿令吉债务中,97.1%或5661亿令吉是国内债务,剩余2.9%或168亿令吉是岸外债务。
“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中央政府债务水平占国内生产总值,不超过55%。”
根据文告,我国外债状况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定义计算,包括中央政府、公共机构及私人部门持有的海外贷款;以及非居民(国外持有者)持有的债券、存款及贸易为主的贷款。
外债占69.6%
截至去年底,外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69.6%,达7447亿令吉;其中42%是非居民持有的债券和存款、37%是私人领域债务、10%是公共机构债务、9%是贸易信贷和其他贷款,及2%是中央政府海外债务。
在2013年,外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0.6%或6966亿令吉。
“尽管去年外债总额按年温升6.9%,若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较,是下跌了1%。”
财政部指出,根据新标准计算我国外债总额,反映非居民持有的债券和令吉存款处于高水平,超过外债总额的40%;主因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度、透明度(开放度)与吸引力。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政府的海外债务只占外债总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