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退回余额‧反拖欠1324 中止电讯服务满肚火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没退回余额‧反拖欠1324 中止电讯服务满肚火

(怡保12日讯)用户中止电讯服务后,仍收到电话账单催收月费,令事主困扰,也深感受骗,要求电讯公司解释。



2名来自怡保的男子,分别向不同的电讯公司,为各自的商店申请电话及上网服务,岂料中止服务后,仍收到月费单,其中一人是在中止服务3年后,仍收到电讯公司发出的律师追收信,指事主共欠下1324令吉电话费。

这2人分别是58岁的李润成和王国耀(48岁),他们今早在霹雳州国阵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拉威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要求电讯公司别再向他们追讨有关费用。

询问余额无下文



李润成(退休人士)指出,他于2011年尾曾向电讯公司为自己的玩具店申请电话服务,但6个月后结束营业时,也中止电话服务。

他说,当时该电讯公司的职员曾告知,指其户头尚有百余令吉的余款,较后会寄回给他。

“2014年,我也收到电讯公司的来函,要求我到霹州总部了解所剩余额的情况,职员只是询问所剩余额的事,之后并无下文,也没退回余额,直到今年,我就收到律师信指我还欠电讯公司1324令吉。”

他说,根据月费单的资料显示,申请商店名字和申请人名字皆与他之前申请的相同,唯商业注册局户头并不相同。

“希望有关电讯公司给予合理解释,认真调查此事,勿再向我追讨有关费用。”

电讯公司代理须熟悉业务

国阵霹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拉威指出,电讯公司为客户处理申请或中止服务时,需有责任感,并不可胡乱寻找代理公司,处理客户的申请程序。

他说,电讯公司对此事应负起一定的责任,包括委任代理公司时,需确保代理熟悉业务,尤其是处理申请及注销手续须谨慎,避免办理手续上出现漏洞。

“我也希望多媒体及通讯部,能对有关公司采取行动。”

取消旧配套仍需付费

另一事主王国耀(48岁,药材店东主)指出,他向电讯公司更换电话配套,同时取消旧配套后,但仍须缴付旧配套的电话费,令他需时缴付2个新旧配套的月费。

他说,他于去年申请电话及上网服务,月费为79令吉,由于旧的配套并无签署任何合约,因此他向该公司要求更换新的配套,而月费相同。

“当时,有关职员要求我致电取消旧配套,我也照办不误,却要求我需再缴付多一个月的月费,若不缴付,就中止我新配套的上网服务,在别无选择下,唯有缴付该笔月费。”

他披露,直到去年11月25日,收到月费账单,才知旧配套仍欠月费,并且还需多加10令吉费用,他就此事向有关公司了解详情,却得不到解释。

“如今,我被指共欠下近200令吉的月费,希望该公司给予合理解释,不要再向我追讨有关欠费,此事也让我有受骗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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