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淵港口女浮屍案 4嫌犯控綁架謀殺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淵港口女浮屍案 4嫌犯控綁架謀殺罪

(八打靈再也12日訊)涉嫌殺死“高淵港口女浮屍案”女肉票的4名嫌犯,今日在綁架及謀殺罪名下被控不獲保外,推事案訂4月14日過堂。



4名被告分別為蘇尼爾(28歲)、瑪拉薇妮(23歲)、凱文姆其南(21歲)及威偉卡納丹(23歲);除了第3名被告是廢鐵廠員工外,其他被告皆無業。

首控狀指他們在今年2月13日下午1時40分,在雙威金字塔購物中心旁的建築工地擄走錫克裔婦女巴微瓜爾(60歲,某著名大理石公司董事),以勒索200萬令吉贖金,牴觸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同讀。若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次控狀指他們在今年2月14日凌晨3時55分,在檳城第二大橋將窒息肉票拋入大海,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由死者家屬聘請的旁聽律師藍卡巴星詢及推事阿末索里欣,指這4名被告是否聯審時,主控官莎碧拉副檢察司則回應,控方目前沒有收到任何指令。

第1被告沒有聘請律師,第2、第3及第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為帕克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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