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非穆斯林可選用條文 丹下週呈伊刑法
(吉隆坡12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確認,丹州政府下週將在州立法議會提呈伊刑法修正法案;丹州將針對摒除非穆斯林可選擇採納伊刑法與否的條文,再進行修正,以更符合聯邦憲法。
他說,伊刑法法案中原來就有闡明,伊斯蘭法可讓非穆斯林自由選擇是否採用伊斯蘭法或其他律法。
“這已在之前的修正案中有闡明,但是我們會再加以修正,我已經看過修正過的伊刑法,最新的修正案加入了更遵從憲法的新內容。”
哈迪阿旺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伊刑法修正法案新內容時說,憲法不允許以伊斯蘭法(syariah)懲治非穆斯林,但是在伊斯蘭法是允許非穆斯林選擇,即要依據伊斯蘭法還是其他律法。
吉蘭丹副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馬在較早前指出,丹州提呈議案其中一項重要的修正是,摒除非穆斯林可選擇採納伊刑法與否的條文,並改以闡明,非穆斯林完全不受伊刑法約束。
他說,此舉是為了徹底消除非穆斯林對伊刑法的疑慮,因為他明白非穆斯林對伊刑法最大的憂慮,是受到該刑法的影響。
公正黨雙溪大年區國會議員佐哈里受詢時指出,伊黨在民聯最高理事會中,已說明非穆斯林不受到伊刑法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