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訊)內政部今日頒發公民權給15名因遲報生,而申請不到大馬卡的公民。
該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指出,只要孩子出生超過42天沒報生,就會被列為遲報生個案。
“有者連父母都沒有公民權,那會令申請手續變得更慢,因為我們必須先核實其父母身分。”
旺朱乃迪說,一些親生父母不詳的領養個案,若養父母將自己列為孩子親生父母,一旦被發現,政府將以“早期提供不實資料”為由,收回孩子的報生紙。
他說,少數國民因不了解報生紙重要性及居住地方偏遠,而沒有幫孩子申請報生紙。
“雖然這種比例非常小,但我們也不可忽視,沒有身分的大馬人無法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以后就會產生社會問題。”
加強死因註冊
他今日在內政部移交批准大馬公民權文件給3位州代表,包括斗湖國會議員拿督葉娟呈、砂拉越人民聯合黨總秘書拿督陳超耀及吉蘭丹州代表邦阿旺丁。
此次共有7名沙巴、7名砂拉越及1名吉蘭丹州子民獲得公民權。
旺朱乃迪透露,與邊界相近的州屬,特別是沙巴、砂拉越、吉蘭丹及登嘉樓,較難註冊身分。
“沙巴甚至須成立沙巴非法移民皇家委員會(RCI),調查該州人民身分。”
另外,旺朱乃迪稱日前出席一場全球會議時,發現我國在出生、結婚及死亡註冊方面的工作都令人滿意,除了死因註冊(Cause of Death Register)方面仍需加強。
“我將和衛生部商討此事,研究如何加強這方面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