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穆斯林可選擇刑法 陳亞才:理論實踐有落差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非穆斯林可選擇刑法 陳亞才:理論實踐有落差

獨家報導:和碧君
(吉隆坡13日訊)時事評論員陳亞才認為,伊斯蘭刑事法修正案允許非穆斯林選擇採納伊刑法與否,會出現理論與實踐的落差,甚至引起宗教爭議。



他強調,我國自獨立以來的世俗國地位必須受到維護,並以此作為治國依據,否則對其他宗教不公平。

他說,我國的宗教爭議不斷,包括爭屍案、夫妻其中一方改教后爭奪孩子撫養權等等,說明理論與實踐是兩回事。

憂失去選擇權



陳亞才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針對伊黨下週向吉蘭丹州議會提呈伊刑法修正案,存在非穆斯林可以選擇採納伊刑法或刑事法的條文,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我國的宗教爭議至今仍沒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因此,若伊刑法讓非穆斯林有選擇權,將會出現執行的問題,並引發更大的爭議。

伊斯蘭黨丹州行政議員拿督達基尤丁、拿督莫哈末法德里及拿督納沙魯丁,週四向民聯最高理事會提呈修正案,但遭理事會以該法案非修正,相反是全新法案一由退回。

該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透露,該黨將修正非穆斯林可以選擇使用伊斯蘭刑事法與否的條文,但公正黨黨鞭拿督佐哈里則說,伊刑法修正案,並不存在非穆斯林有選擇權的問題。

陳亞才指出,最令人擔心是,一旦伊刑法成為主流,非穆斯林也失去選擇權,伊朗從世俗君主制度進入科梅尼的政教合一時代,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宗教治國時,就沒有世俗國這回事,非穆斯林擔心的就是這回事。它會從潛移墨化到公開影響非穆斯林。”

他說,當壓力形成時,非穆斯林的選擇就不存在了。

“例如戴頭巾,女穆斯林可以選擇戴頭巾或不戴頭巾,可是當壓力到來時,不戴頭巾會令人覺得怪怪。”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