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制造误解扰民心
马来西亚只需要一套符合君主立宪、世俗体制的法律,马来西亚人不希望多元种族与宗教的社会趋向伊斯兰化,因此,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没有必要提呈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以免动摇我国的宪法本质与建国精神。
丹州议会将在下周三复会,伊党州政府计划提呈伊刑法修正案,伊党为了安抚非穆斯林对修正案的忧虑,于周五宣布修正案仅适用于穆斯林,早前的非穆斯林可选择采纳伊刑法或刑事法的条文,不复存在。
必须说服
丹州伊刑法修正案,有没有修订法案内容,都会令非穆斯林担忧与混淆,也影响非穆斯林的生活,尤其伊刑法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对非穆斯林造成困扰和不便,丹州政府不能为了本身的政治利益,漠视非穆斯林社会的心声。
非穆斯林社会也担心,若丹州通过伊刑法修正案,并落实伊刑法,其他州也仿傚,到时人口占少数的非穆斯林,生活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并动摇了马来西亚的世俗国地位。
丹州政府提呈伊刑法修正案近在眉睫,民联的公正党与行动党不能一味的说反对、不赞成、不接受伊刑法,却摆出一副无可奈何姿态,而是必须说服他们的盟党,勿提呈一项影响非穆斯林生活,甚至不获部分穆斯林认同的伊斯兰刑事法。
考量利益
根据联邦宪法,马来西亚的国教是伊斯兰,我国也已有一套适用于穆斯林的法律,因此,我国根本不需要落实伊刑法,更没有必要在非穆斯林社会引起误解、争议。
马来西亚的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社会,生活得很好;伊党在大选时能够获得非穆斯林支持,不是理所当然,它有必要考量非穆斯林利益,以不为多元宗教社会制造压力,扰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