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柔波:致辭應有重點
記者偶而在採訪或撰寫團體活動的新聞時,在取捨新聞要點上,猶豫不決,不知該以主人家或賓客的講話為重。
曾在某個團體的慶典上,會長致詞內容屬客套話,大略是感謝理事會員的支持配合,讓會務進展順利,反之受邀出席的貴賓的講詞,則針對業內面對的困境提出見解,要求相關部門重視及協助解決。
這位貴賓的講話要點成為第二天報紙的主要新聞,內容蓋過相關團體會長的講話,讓該團體會長和執行秘書難堪,直指記者不會撰寫新聞,造成新聞報導出現喧賓奪主現象,也令該團體“沒面子”。
我們都瞭解,大多數團體的會長都是政務或商務繁忙,德高眾重之士,時間珍貴,對于團體的事務,鮮少親力親為,多由署理會長或總務去處理,在活動或慶典上的致詞稿,都是總務或“專人”執筆,自己只是“照稿讀”。
除非他非常關心組織,對會務“瞭若指掌”,自行執筆,或先把致詞要點告訴總務,那其致詞內容必有“料”到。
現今另一怪現象是,很多團體的會長于活動慶典致詞時,多不談本身組織,反喜歡人云亦云,完全沒有新鮮感,也沒個人見解,令負責採訪的記者不知要從哪里下筆?
如果按“人云則云”內容撰寫,第二天刊登在小角落,當事人又會怪記者不重視他的講話,或不重視該團體的活動。
柔佛州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