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援引煽動法令提控 美律師協會致函納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關注援引煽動法令提控 美律師協會致函納吉

(華盛頓14日訊)美國律師協會(ABA)主席威廉指出,該會已針對我國政府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提控異議分子事件,致函馬來西亞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達關注。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煽動法令是限制言論自由的工具,因此,援引煽動法令提控捍衛自由律師團執行董事艾力鮑爾森及大學教授阿茲米沙隆已違反國際法,更侵犯他們的基本自由。

“大馬政府身為共和聯邦國家秘書處及東協的成員,有義務尊重和保護基本自由,包括有權表達意見的自由,這是保證在馬來西亞憲法與人權宣言。

“我希望大馬政府據憲法來採取措施,確保促進和保護人權和法治,遵守國際承諾。”



他同時也提醒納吉,煽動法令早已過時,國際法是普遍禁止對言論自由的限制。

威廉也指出,許多國際人權專家和其他國家已經確定馬來西亞的煽動法令,是一種用來“限制言論自由符合國際標準和規範不一致的方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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