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援引煽动法令提控 美律师协会致函纳吉
(华盛顿14日讯)美国律师协会(ABA)主席威廉指出,该会已针对我国政府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提控异议分子事件,致函马来西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达关注。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煽动法令是限制言论自由的工具,因此,援引煽动法令提控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董事艾力鲍尔森及大学教授阿兹米沙隆已违反国际法,更侵犯他们的基本自由。
“大马政府身为共和联邦国家秘书处及东协的成员,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基本自由,包括有权表达意见的自由,这是保证在马来西亚宪法与人权宣言。
“我希望大马政府据宪法来采取措施,确保促进和保护人权和法治,遵守国际承诺。”
他同时也提醒纳吉,煽动法令早已过时,国际法是普遍禁止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威廉也指出,许多国际人权专家和其他国家已经确定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是一种用来“限制言论自由符合国际标准和规范不一致的方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