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可麗:為愛出走值得嗎?
為愛離家出走,單看字面是多麼讓人羨慕的轟轟烈烈愛情,但真是如此嗎?那就得看女主角是否跟對人出走了。
甘孟一名14歲少女去年10月跟隨初識的印尼外勞,偷渡到印尼生活,失蹤半年后偷偷致電母親哭訴遭男子毆打,并坦言對自己的叛逆行為感到後悔。
曾經,筆者的表姐也為愛出走,一走就10年,讓養育她成人的婆婆,每晚對著照片痛哭,茶飯不思;10年后的某天,表姐與當初帶她出走的丈夫,還有一對可愛兒女與家人重聚,她臉上掛著滿滿的幸福。
兩宗個案,兩種不同的結局,筆者並非鼓吹離家出走風氣,但當你認為已到“非走不可”的地步時,請先用智慧判斷準備帶你離開的男人,是否有能力給你幸福;否則,他憑什么把你帶走,讓你離開熟悉的家、朋友,到陌生的城市受苦?
“淪落”到要離家出走的愛情,一般都是不受家人祝福的情侶。這些視戀愛大過天的出走少女,一旦“賭”輸了,就得付出代價;代價或許不僅是幸福,嚴重則賠上性命,即使知錯,到時還會有能改的機會嗎?
少女們,不要為愛急著當大人,長大后才後悔,原來自己錯失了少女時代應有的無憂無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