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也需加算消費稅 酒店餐館收費稍漲
獨家報導:余佩妮、丘惠萍
(吉隆坡15日訊)關稅局發言人證實,落實消費稅后,酒店或餐館若有徵收10%服務費,有關服務費也需加算6%消費稅;因此即使酒店和餐館在落實前后的徵稅率看似一樣,但實際上酒店住宿費和餐館飲食費將稍有起價。
例如,若在酒店或餐館消費額是100令吉,加計10%(服務費)及6%(政府稅),等于是100令吉加10令吉再加6令吉,現有收費總共是116令吉。
落實消費稅后,就要將消費的100令吉加10令吉(服務費),共計110令吉,再加算6%消費稅,總共116令吉60仙,比消費稅落實前多出60仙。這意味著,酒店或餐館徵收的服務費也需加算6%消費稅。
關稅局發言人告訴《中國報》,酒店和餐館業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收取服務費,但一旦征收服務費,就必須把有關服務費與房費或餐飲費用一起計算征收消費稅。
酒店和餐館業者指出,根據關稅局資訊,由于業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收取服務費,因此將以房費或餐飲費和服務費總額征收消費稅,這也意味著未來入住酒店或出外飲食的費用將隨著增加。
不滿業者收服務費可投訴
另一方面,貿消部公關則指出,如果公眾不滿有關業者收取服務費,可向該部投訴,官員將針對投訴進行調查和採取行動。
關稅局官員指出,政府過去僅收取6%“政府稅”(Government Tax),10%“服務費”(Service Charge)都是業者自己征收,有些會轉交員工,有者直接納入公司收入中,政府並沒有收取這服務費。
“業者在實行消費稅后依然收取服務費的做法沒有觸犯消費稅法令,但業者這樣是變相起价,應由貿消部處理和採取行動。
消費稅后:酒店消費額(100令吉+10令吉(10%服務費))=110令吉
所以是以110令吉+6令吉60仙(6%消費稅)=116令吉60仙
大部分酒店不取消服務費
1名酒店業者向《中國報》披露,據她所知,大部分酒店皆不會停收服務費,人們要有心理准備未來入住酒店的房价將上漲。
她說,其酒店派出會計部員工出席關稅局有關消費稅的講解會,了解到酒店征收服務費,就一定要針對有關費用與房費的總額一起計算征收消費稅。
她指出,酒店業者常注意關稅局最新通知和消費稅官網更新資料,隨時針對政府政策或資料更動而作出調整,目前未有任何通知指明收取服務費是違法行徑。
餐館業者則反應不一,有者指會繼續征收服務費,有者會在征收消費稅后停征收服務費,因此餐飲業是否統一起价還是未知數。
專家:酒店餐館業影響不大
雖然說落實消費稅后,民眾光顧餐館或住宿酒店時,變相需要多付費用,但理財專家拿督蔡兆源相信,這不足以影響具有競爭優勢及服務良好的酒店及餐館業。
他說,餐館或酒店現有徵收的服務費,是自行決定向顧客徵收與否,而這服務費充當營業額的一部分。
他告訴《中國報》,現有服務費及政府稅的計算法,與徵收消費稅后的計算法,數額其實相差無幾,祇是人們常會混淆。
他說,酒店或餐館徵收的服務費也需加算6%消費稅。
蔡兆源指出,按照合約法令,任何餐單上沒有註明徵收10%服務費,顧客有權拒絕支付有關服務費,這也是作為精明消者的權利。
征收消費稅前後例子:
酒店:
政府實行消費稅前,消費者如果入住某間酒店房費是200令吉,加上服務費(10%)20令吉和政府稅(6%)12令吉,消費者最終需付232令吉。
4月1日實行消費稅后將不再征收政府稅,如果有關酒店決定繼續向消費者征收服務費,即同樣房費200令吉加服務費(10%)20令吉,酒店方將以220令吉總額來征收消費稅(6%)13令吉20仙,消費者最后需繳付233令吉20仙,比之前增付1令吉20仙。
餐館:
政府實行消費稅前,消費者前往餐館用餐,一餐10令吉的餐飲,加服務稅(10%)1令吉和政府稅(6%)60仙,消費者共需繳付11令吉60仙。
實行消費稅后(取消政府稅),餐館業者如不收服務費,同樣以上餐飲,消費者僅需繳10令吉60仙。
如果業者續收服務費,即10令吉餐飲費加服務費(10%)1令吉,以11令吉征收消費稅,即11令吉66仙,比實行消費稅前增付6仙。
資料庫
服務費簡介:服務費分為兩種
在大馬,服務費(Service Charge)分為兩種,一種是業者私下向消費者收取的服務費,一般是業者轉交給員工或成為公司利潤一部分。
另一種是服務費法令下的服務稅,是專業單位如會計樓、律師樓等處理各類文件后收取的費用,這類服務稅由政府征收。
隨著實行消費稅,法令闡明取消政府稅和服務稅,但在此是指專業單位所征收的服務稅,並不包括服務業私下收取的服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