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聯邦直轄區宗教局(JAWI)已就伊斯蘭高庭早前宣判,被控分銷伊斯蘭禁書的大馬博德斯(Borders)分店經理聶萊娜不等於無罪下釋放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太陽報》報導,聶萊娜指出,她于上週五接到上訴通知時感到驚訝,而且還哭了出來,她也馬上知會其上司和家人。
“我無法理解為何聯邦直轄區宗教局還嘗試找出我的錯處,此案也影響到我的家庭。”
同時,她質疑有關通知書交到她手上的方式,通知書理應交給其律師,卻送到書店交給其同事,而且信封也沒有密封。
伊斯蘭法庭于2月26日裁定聶萊娜,在不等于無罪下釋放。她是被指于2012年5月23日晚上8時41分至9時45分之間,在谷中城The Gardens Mall的博德斯書局,分銷被列為禁書的《伊斯蘭、自由和愛》,因此牴觸1997年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聯邦直轄區)第13(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