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马石油高级经理 被控收贿无罪释放
(吉隆坡16日讯)一名被控在2008年于一项液化石油气(LPG)交易中,涉嫌收取2万3200令吉贿款,并面对4项控状的前马石油高级经理,今天被地庭判处无罪释放,被告对裁决表示幸慰。
地庭法官阿末赞扎尼是在基于辩方成功对案件挑出合理疑点,并且听取49岁的被告依萨哈欣,对收取Erision Chem有限公司贿款的解释后,做出上述裁决。
他指出,被告的供词并非事后回想,并认为控方证人的供词出现冲突,难以被接受。
依萨哈欣被控在2008年6月15日至9月19日之间,透过他和友人赛益慕斯达法的银行户头,收取由Erision Chem有限公司主管周家杰(译音)所提供的2万2800令吉,以作为提供液化石油气的费用。
他也被控企图通过赛益慕斯达法的银行户头,向周家杰和另一名主管阿都凯尔索取400令吉贿款,以作为同样的目的。
依萨哈欣是在1997年反贪会法令第11(a)条文下被控,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收取贿款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审讯过程中,一共传召19名控方证人和3名辩方证人。
此案主控官为代表反贪污委员会的旺阿末尼占,依萨哈欣的代表律师则是杰斯文德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