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憂鬱症官員認罪 誤殺外婆監10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患憂鬱症官員認罪 誤殺外婆監10年

(怡保16日訊)患憂鬱症的31歲男巫裔移民局官員,失控誤殺其年邁外祖母,今日面對誤殺交替控狀時俯首認罪,被怡保高庭判處監禁10年。



高庭法官諾林判處被告莫哈末凱魯(31歲),刑期從被捕日2013年10月26日算起。

交替控狀指被告于2013年10月25日下午5時30分,在崑崙喇叭某住宅區后院內以平底鍋敲死77歲外祖母,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在這之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下被控,罪成可判處最高監禁30年。

需長期服藥



案情指出,家中當時除了死者,尚有死者的女兒及孫女,3人與被告閒聊過程中,被告起初狀態正常,突然狂性大發,神智不清並隨手取平底鍋攻擊3人,踹踢及割傷死者腹部及頸項,毀壞家具后騎摩哆離去,凶器仍留在現場。

案情指,受傷的外祖母當晚被送往怡保蘇丹后拜濃醫院接受治療,于11月8日下午傷重不治。

主控官哈里斯王副檢察司呈上的法醫解剖和化驗報告顯示,死者致命傷在頭部,以其傷勢來看,是遭鈍的硬物如木材、石頭或金屬等敲擊所致。

被告的辯護律師藍吉星較后一一列出被告的遭遇,包括被告正面對與妻子離婚的困擾,遭遇很大壓力而患上憂鬱症,並需長期服食藥物,並于事發當日服食過量藥物而在失控情況下誤殺死者。

藍吉星強調,被告並無意圖殺害死者,身上也沒帶有武器,不屬蓄意佈局的罪案,向法官求情輕判監禁5年以內。

高庭法官諾林在宣判時指出,被告以家庭理由及求情信要求法庭輕判,但是被告涉及的是不可輕視的殺人案,基于牽涉人命,並希望被告可真正懺悔及改過,而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家屬向法官求情

“被告是外祖母摯愛的孫子,家人選擇原諒他。”

被告雙親于庭上代表家人向法官求情,並呈上由不克出席的被告大姨兼傷者之一擬寫的求情信,冀望高庭就此輕判。

被告的60歲父親納吉向法官指出,經商討后,家屬已原諒兒子行為,基于兒子尚年輕,希望法官給予機會改過自新。

另外,求情信也說,被告家屬不會對被告懷有怨恨,相信被告沒動機殺害死者,冀望法官輕判,讓被告吸取教訓即可,被告家屬也不願讓被告遭受太長的監禁之苦。

吞食100粒藥物

接受精神治療長達2年的被告莫哈末凱魯于庭上透露,事發當日,曾在藥房吞食100粒抑制憂鬱症的藥物,后獨自騎摩哆到外祖母家,路程約15至20分鐘。

高庭法官諾林也就此詢問是否企圖自殺及藥效強度時,被告則不發一語,並指藥效于半句鐘后發作。

法官宣判時補充,被告是受過教育的官員,不應因面對家庭問題而無法控制情緒,更不應服食過量藥物罔顧嚴重后果,同時呼吁民眾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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