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聯3黨青年團 促警停捕307集會者

(吉隆坡16日訊)民聯3黨青年團促請警方停止侵犯人權,馬上停止逮捕和立即釋放于本月7日參與“我們抗爭”大集會的人士。

公青團團長聶納玆米、行動黨社青團團長張聒翔和伊斯蘭黨青年團團長蘇海占,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聯邦憲法賦予人民合平集會的權利,警方逮捕和平集會人士和非政府組織代表,公然違反憲法。

聲明說,警方援引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和刑事法典第143條拘逮和平集會者。

他們強調,參與307“我們抗爭”大集會的人士,是尊重大馬法律的年輕人,不應遭受罪犯般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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