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馬石油高級經理 被控收賄無罪釋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前馬石油高級經理 被控收賄無罪釋放

(吉隆坡16日訊)一名被控在2008年於一項液化石油氣(LPG)交易中,涉嫌收取2萬3200令吉賄款,並面對4項控狀的前馬石油高級經理,今天被地庭判處無罪釋放,被告對裁決表示幸慰。



地庭法官阿末贊扎尼是在基於辯方成功對案件挑出合理疑點,並且聽取49歲的被告依薩哈欣,對收取Erision Chem有限公司賄款的解釋後,做出上述裁決。

他指出,被告的供詞並非事後回想,並認為控方證人的供詞出現衝突,難以被接受。

依薩哈欣被控在2008年6月15日至9月19日之間,透過他和友人賽益慕斯達法的銀行戶頭,收取由Erision Chem有限公司主管周家傑(譯音)所提供的2萬2800令吉,以作為提供液化石油氣的費用。



他也被控企圖通過賽益慕斯達法的銀行戶頭,向周家傑和另一名主管阿都凱爾索取400令吉賄款,以作為同樣的目的。

依薩哈欣是在1997年反貪會法令第11(a)條文下被控,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罰款收取賄款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審訊過程中,一共傳召19名控方證人和3名辯方證人。

此案主控官為代表反貪污委員會的旺阿末尼占,依薩哈欣的代表律師則是傑斯文德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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