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令百姓小市民不安、不服、不明白的氣氛,是消費稅是鐵定實行了,是一種對國民不分貧富或收入高低,都一律抽取的加稅,而且一加就從6%起,將來,在好久都不必大選的時刻,又可能有理由把消費稅加到8%、10%的高稅境地。
加了稅,不用問,一定要加薪加收入,而且加的幅度不能少于6%。
只見一名高官罵過什么什么商人不減價,他只是口說,不是有約束力的減價法律。
口說減價被人罵到亂,減價的事,當沒說過,消失掉了。
倒是加了消費稅,到物價加了,到生活的負擔加重了,就是沒有任何跡象也沒國家的力量為公眾的加薪加入息盡點力。
在消費稅這股生活壓力洪流衝過來之前,官方民間都有一首希望的歌,唱說我們國民人均所得已經超過1年1萬美元,正步向高收入國先進國境界。
現在,消費稅的同時,來了四方八面的加價聲勢,加了價卻沒有加薪,或者加薪的幅度小到無法抵消加價的壓力,高收入先進國的歌,為什么不太聽見有人唱了?
加稅加價前先加入息
看看台灣、日本的例子。
台灣在20多年前,到達我們今天人均年間收入1萬美元的境界,沒有課消費稅,生活開支比我們便宜很多。
今天,台灣人的收入,平均是我們的兩倍,物價跟我們不相上下,甚至便宜過我們。
日本在人均收入達到1萬美元的1970年代,普遍生活比我們今天省得多。近來,日本政府在先為國民增加入息到足以抵消加稅加價之后,才考慮提高消費稅。
要達成高收入先進國宏願,收入加得趕不上加稅加價,怎么走得到高收入先進國境界?
教大家應付消費稅的專家們,請教大家怎么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