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魯依莎被捕‧努魯獲釋 「擔心努哈下一個被對付」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努魯依莎被捕‧努魯獲釋 「擔心努哈下一個被對付」

(吉隆坡17日訊)昨日在煽動法令下被逮捕的公正黨副主席兼班底谷區國會議員努魯依莎,今日中午12時15分獲口頭保釋,重獲自由。



但她也相信,她不會是最后一個被逮捕的人,努哈(妹妹)可能會是下一個被對付的人。

努魯較后在人民公正黨梳邦區國會議員西華拉沙等人陪同下,在金馬警區外接受訪問。

她透露,她必須在1個月后(下月16日),重新到警局報到。



她說,她想問納吉,不是要廢除煽動法令嗎?但為何還要用煽動法令逮捕她?

逮捕行動毫無必要

她認為,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已濫權,因警方沒必要抓她,而她也沒理由要潛逃,她將會針對此事追究警方濫用權力。

西華指出,警方這次的逮捕行動是毫無必要,因為他們隨時都可以提供國會的講詞稿,不必要特地抓人。

他說,原本警方欲在昨晚申請延扣努魯4天,但礙于外界及國際言論的壓力,只是帶努魯前往其住家搜索,並帶走了一份國會的講詞稿。

“最后一位在國會致詞而被警方以煽動法令逮捕的國會議員,已經是1978年。”

努魯等人在結束訪問后,在金馬警區前與他人一起喊了幾聲“烈火莫熄”口號后,便乘車離開。

努魯依莎是在昨午受召到金馬警區錄取口供后,被警方援引煽動法令逮捕,她在進入金馬警區后被扣留,並送往增江扣留所。

警沒必要逮捕

淨選盟2.0指警方根本沒有必要針對努魯依莎在國會的演詞逮捕她,這也否決了一名國會議員為大眾利益在國會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該自由發言權根本不應該受到限制,而她在煽動法令下被逮捕,一再展現該法令的殘忍性。

他們也認同其律師西華拉沙指責警方先扣留后錄口供的舉動,讓努魯依莎在扣留所住上一晚。

逮捕努魯藐視國會
民聯緊急動議譴責警總長

(吉隆坡17日訊)公正黨班底谷區國會議員努魯依莎獲釋后,今午到國會召開記者會指出,民聯將會根據1952年國會法令(特權與權利)第7條文提呈一項緊急動議,以譴責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

她說,有關條文闡明沒有任何國會議員需為國會言論負起民事或刑事訴訟的責任。

她說,卡立已濫用權力進行任何逮捕民聯國會議員的行動。

“我是在議會廳內發言,根據聯邦憲法第63(2)條文,議員在議會廳內發言,是享有免責權;而且卡立的舉動已經藐視國會。”

努魯今午12時15分從吉隆坡金馬警區獲釋並回家梳洗后,今午3時40分抵達國會下議院,吸引攝影記者的鎂光燈。

民聯須維護憲法

她在國會走廊與民聯國會議員互相問好,待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抵達后,一同召開記者會。

她說,民聯須維護聯邦憲法及三權分立原則,以制裁違抗法庭宣判及國會條例的警方。

她指出,她被警方逮捕及扣留,是完全沒有必要、惡意、不合法及侵犯國會的行動。

她說,法庭已經宣判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違憲,但警方援引此法令對付她,有藐視法庭之舉。

警方昨天是基于兩件事逮捕努魯依莎,即后者日前在國會代讀父親安華演詞時,批評司法審判不公,以及她在“我們抗爭”集會發表的言論涉嫌煽動。

警方不該扣留

★國大黨青年團團長西華拉

逮捕努魯依莎的舉動已招引譴責,也是壓倒駱駝背的稻草(意即使人無法忍受的打擊)。

一名國會議員不能因在國會的言論被逮捕,他或她享有免控權,否則國會意義何在?有關逮捕對大馬來說是一項侮辱,尤其是在言論自由時代,也會破壞我國的中庸形象。

逮捕只會讓努魯依莎更堅決不棄。

沒觸煽動課題

★公正黨青年團團長聶納茲米

逮捕顯然違反國會特權、言論自由和民主。

努魯依莎若在演講時提及敏感課題,如公民權、統治者地位、國語和馬來人特權,才算是觸犯煽動法令,但我們堅信她沒觸及以上課題。

應廢除煽動法

★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CJ)亞太區總監山姆扎里菲

大馬政府必須停止繼續使用煽動法,任意獨裁地逮捕和箝制言論自由。

ICJ不斷呼籲廢除有關法令,因為法令含糊和廣泛定義與國際人權標準並不相符;我們會繼續監督她的案件,並再次呼籲政府廢除煽動法令。

指政府限制言論自由
美國務院表示關注

(美國·華盛頓17日訊)美國國務院就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長女努魯依莎被捕一事,表示關注,並呼籲大馬政府加強人民對民主、司法和經濟的信心。

努魯依莎也是班底谷區國會議員,她昨日受召前往金馬警區錄供后,被警方以煽動法令逮捕;她也是最新一個在煽動法下被捕的反對黨領袖。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昨日就此事發表簡短聲明,指大馬政府調查和扣留異議者的舉動,已激起大馬言論自由的顧慮。

“大馬政府援引煽動法令調查和提控批判者,已引起對大馬言論自由、法律、司法獨立的關注;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只會持續侵蝕大馬民主體制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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