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榮:華社如何抗衡伊刑法?

峇株巴轄辦事處高級記者

伊斯蘭黨一意孤行,不顧民聯友黨反對,堅持要在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最近更聲稱已修訂法案,讓非穆斯林免受伊刑法限制,藉此消除非穆斯林對伊刑法的疑慮。

據丹州伊刑法技術委員會成員拿督達基尤丁律師透露,之前非穆斯林可選擇在伊刑法或民事法下受審,但修正后的新法案,將闡明不適用于非穆斯林。

這樣的聲明原則上可行,但一旦法案落實,卻極可能引起爭議,尤其當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同時涉及某宗罪案,若非穆斯林僅罰款了事,穆斯林卻被打鞭,其中一方必感覺不公平。

一個國家畢竟只能有一套刑事法,不能兩者共存及出現重疊性;若伊斯蘭黨堅持在丹州落實伊刑法,恐怕只會引起混亂,並加深各族人民之間的鴻溝,造成不必要的猜疑。

據瞭解,丹州議會是在1993年通過吉蘭丹伊刑法II,但20多年來一直無法落實;不願一拖再拖的丹州政府,不顧一切準備在本週內召開的州議會第13屆第3季第1次會議,尋求通過修正后的伊刑法法案。

雖然伊斯蘭黨一再保證伊刑法只在丹州落實,而且不會用來對付非穆斯林,但非穆斯林真正關心的是,所謂伊刑法是否涉及違憲問題,而且一旦在丹州打開“缺口”,會不會造成難以收拾的“亂局”?

伊斯蘭黨基于宗教理由,寧可冒著失去非穆斯林選票、民聯面臨垮台危機,也不改變初衷,執意要盡一切努力,在丹州落實伊刑法,讓人看到該黨毫不妥協的一面。

今後只能自求多福

這樣的“堅持”,反而添加華社的憂慮,就算事前再三保證,不會將伊刑法施加在非穆斯林身上,但伊刑法一旦落實,將變成一顆隨時引爆的計時炸彈,也成為壓在非穆斯林心頭的一塊大石。

當下,民聯友黨似乎已起不到制衡伊黨的作用,同時間還要面對伊黨可能與巫統結盟的威脅,在一人一票政治制度下力量微弱的華社,今后只能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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