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公司委托把48万令吉存入银行,但杂役只存入17万令吉,把30万令吉占为己有3年后,他终落警网,于今日承认失信罪状,判监禁9个月兼鞭笞1下。
印裔被告法祖哈迪(26岁,杂役)于去年7月22日在怡保被捕,并在去年9月26日被控上槟第二推事庭时不认罪,获准由一人以8000令吉保外,案订今日开审。
今日,被告突向推事莎莉法改口认罪。
控状指他在2011年11月29日下午3时45分,在槟漆木街大众银行,被委托将48万令吉,存入一家电讯器材公司的银行户头,却不诚实挪走其中30万令吉,转为己用,触犯刑事法典406条文的失信罪。
此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