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伊斯兰党宣传主任拿督马夫兹为伊党说清道白,即该党不曾强迫行动党支持丹州伊刑法修正法案,但行动党至少要尊重当中的民主程序。
他也声明,即使吉兰丹巫统议员支持丹州伊刑法修正法案,也不等于伊党会与巫统联合组政。
他也希望行动党会尊重民意,即1990年起,丹州人民已经委托伊斯兰党执政丹州,再说,伊刑法祇涉及丹州穆斯林,行动党不应该介入。
马夫兹今日透过文告形容,既然伊党可以开阔胸襟,包容行动党的斗争原则及纲领,为何行动党不能心同此理尊重伊党呢?
他重申,丹州政府奉行民主程序,提呈伊刑法修正案,然而,这不是新课题,也祇是伊党长久的政治斗争,各造应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