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建設未好獲鑰匙 拍照留證據要求維修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屋建設未好獲鑰匙 拍照留證據要求維修

公寓單位內的建設未弄好就通知事主領鑰匙,買主要求發展商修理,卻不得要領。



⊙林先生指出,他購買的服務式公寓單位,在農曆新年前就被發展商通知可領取鑰匙,當時向發展商要求先檢視單位,才辦理領鑰匙手續。

他說,當進入檢視時,發現單位內凌亂不堪,不但牆壁的石灰鋪不好,連門因為尺度問題無法關上,洗手盆也沒有裝好。

他指出,由于很多事項未辦妥,所以要求發展商先處理好問題才肯領鑰匙,發展商卻堅持必須先領取鑰匙,才委任承包商處理單位內的問題。



“發展商要我先拿鑰匙,然后列出屋內的問題,才委任承包商來修理。”

他說,一旦領取鑰匙后,就證明單位沒有問題,所以拒絕發展商的要求,強烈要求發展商先進行修理。

他詢問,發展商如此做法非常不負責任,萬一領了鑰匙后不肯修理,虧損的是屋主,現在應該怎么做?

★林若輝律師

建議林先生先領鑰匙,因為新屋會有24個月的保用期,林先生可根據發展商的說法,把屋內的問題記錄下來,要求發展商進行維修。

若林先生擔心發展商不負責,可將屋內有問題處拍照做記錄,以作為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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