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親善房屋 “責任有效期”延長至1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人民親善房屋 “責任有效期”延長至1年

(吉隆坡18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坦言,政府意識到人民親善房屋的素質問題,因此將承包商的“責任有效期”從原本的3個月延長至1年,以對有問題的房屋負責。



“若房屋在一年內出現問題,承包商就需要負責維修,我們也會評估承包商的表現,如四星或五星,再把對方歸類為紀錄良好與活躍的F級承包商。”

阿末馬斯蘭今日是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如是回答國陣巫加拉峇干區國會議員加布沙烈的附加提問。

他說,從2002年至今,政府共撥款21億零340萬令吉興建人民親善房屋,而負責單位,即國家房屋公司(SPNB)已興建了3萬2948個房屋單位,目前正興建2803間。



另外,阿末馬斯蘭表明會在這方面的發展,向政府致力爭取更多撥款。

“人民親善房屋興建在郊區、地價便宜,所以整體發展工程耗資不比一個大馬人民房屋(PR1MA)昂貴,因為PR1MA興建地點是城市,所以地價、物價都比較昂貴。”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