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18日訊)謀殺罪狀改為疏忽致死他人的罪名,華裔父子被告獲准保外候審!
阿逸昆寧新村匪徒打劫不遂遭打死案,被控謀殺罪狀的華裔父子被告獲總檢察署修改控狀,今日在森州林茂推事庭改控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疏忽致死他人罪名),並獲准各以8500令吉和一名本地人保外候審。
此案發生以來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先是被告父子抗匪變殺匪,面對謀殺指控,隨后在總檢察署檢討控狀后,今日案情峰迴路轉,改為疏忽致死他人控狀,讓被告父子得以保釋。
兩名被告莫奕鴻(56歲,廚師)和兒子莫偉強(28歲,待業),今早9時許從馬六甲雙溪烏當監獄被帶往林茂推事庭,兩人皆已剃光頭。
莫奕鴻妻女、六弟莫奕南(54歲)、八弟莫奕光(50歲)和一眾親友皆到場。
兩人不認罪
林茂推事庭通譯員以國語宣讀控狀內容后,兩人皆不認罪,推事瑪雲尤索夫訂于4月30日在金馬士推事庭過堂。
兩名被告被控于2月24日凌晨12時30分,在森州阿逸昆寧新村一間住家外,致死49歲華裔男子陳文寶(譯音),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他人條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在這之前,兩人面對的謀殺條文,一旦罪成的刑罰為死刑。
此案主控官莎拉向推事建議,讓兩名被告各以1萬令吉保外。
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哥賓星代為求情時說,首被告為兼職廚師,至于次被告則為銷售員,兩人已被警方扣留3星期,在扣留期間全無收入,所以懇請推事讓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
推事聽后,批准被告各以8500令吉和一名本地人擔保外出。
莫偉強:感謝母親付出
“我和父親被扣留了23天,這段23天時間不是開玩笑,如今獲得保釋,我很感謝母親為我們付出的一切。”
郭淑蘭長子莫偉強指出,他和父親被扣留時,飲食皆不習慣,心裡也很不安,腦海中常常浮現案件的一切。
他說,他在扣留所時,從未想過可獲保釋,以為必須等到4月30日在金馬士推事庭面控時,才可獲保釋。當他知道可于本週三獲得保釋時,確實嚇了一跳。
“我知道母親為了我和父親付出很多,該做的都已做了,讓我感動。”
如今他只想盡快吃到家人做的食物。
另一方面,莫奕鴻大姐莫水蓮(66歲)指出,弟弟只是回老家過年,沒想到竟在年初六發生事情,讓他們一家飽受困擾。
“如今他們已被保釋,我們一家終于可以團聚,好好吃一餐。”
哥賓星:與被告討論案情
被告代表律師兼行動黨法律局主任哥賓星說,隨著兩名被告獲保外后,他可與他們討論案情。
“兩人因早前被控謀殺不獲保釋,如今已改為刑法304A疏忽致死他人條文,因此可以獲得保釋。”
他說,他需審閱此案所有文件,才針對案情做研究。
他說,由于兩名被告是案件的受害者,他會在作出研究后,近期致函總檢察署,要求總檢察署再提出數項建議。
行動黨森州主席陸兆福國州議員、署理主席P古拿州議員和森州社青團團長阿魯古馬州議員皆到場支持。
兩名被告原本委托行動黨勒巴區州議員威拉班律師抗辯,如今改由哥賓星接手。
郭淑蘭:晚晚提心吊膽
“在丈夫和長子被扣留的20多天里,我一直夜不安枕,晚晚提心吊膽,食不知味,如今他們能夠獲釋,我真的非常開心。”
首被告莫奕鴻妻子郭淑蘭(52歲)在庭外受訪時指出,其侄兒林隆發(46歲)是于週一接獲查案官電話,指丈夫和長子可被保釋。
“始終無法確定丈夫和長子是否真能保釋,我這兩天一直無法好好入眠,不斷問親友是不是真的。”
直至週三,她到林茂推事庭聆聽丈夫的案件時,確認丈夫可獲保釋,感到非常開心,終放下心頭大石,可好好睡覺。
她透露,由于長子的簽證已于3月15日過期,她將協助長子解決簽證過期問題,再與他們返回新加坡,並等到案件過堂時再返馬。
“我們曾透過電話向新加坡外交部求助,但官員僅吩咐我們尋找較好的律師以替他們辯護。”
新聞背景
妻子被搶遭砍傷
2月24日年初六凌晨零時30分,森州阿逸昆寧新村一間住家上演匪徒搶劫不遂被人擊斃案件,消息傳開后,驚動全村村民。
據案情顯示,事主莫奕鴻(56歲)與新加坡籍妻子當時剛購買食物回家,其妻子(52歲)下車時,遭埋伏屋外的死者陳文寶(譯音,49歲,來自吉隆坡蕉賴)持刀攻擊及搶劫,左手臂被砍傷及手指受傷。混亂中,陳文寶被發現傷重死亡。
莫奕鴻(56歲)與兒子莫偉強(28歲)過后被警方延扣調查,並于本月10日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被控。
經過修改控狀后,兩人于18日改控牴觸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他人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