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趙明福墜樓案 未定罪官員有權升職

(吉隆坡18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前官員協會促請各造,尊重涉嫌在趙明福墜樓案件的官員獲得升職,因只要任何一名官員未被法庭提控或定罪,皆有權獲得升職。

該協會針對日前多名涉嫌在趙明福案中的反貪會官員升職一事,備受質疑和不滿后,發表文告說,其實早在2014年9月5日的趙明福案在上訴庭還末裁決之前,當局即已做出擢升決定。

文告解釋,任何一名未被定罪的反貪會官員,皆是清白的,他們將捍衛末被證實有罪的同僚,且也不願被污衊為具有政治動機的言論。

尋求公義

“我們將不會對被裁定有罪的同僚妥協,根據經驗,一旦官員被裁定有罪,將失去職位及一切擁有的福利。”

該協會強調,對于趙明福家人的遭遇感到同情,家屬欲尋求公義,同樣的,反貪會涉及官員也一樣尋求公義。

“根據媒體報導,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表明涉及官員是依據公共服務局升職條例和程序獲得升遷。”

文告說,隨著2014年9月5日上訴庭的裁決,警方仍在調查趙明福案,因此促請各造給予充分合作。

“根據公共服務條例,一旦公務員被發現有罪,將在1993年公務員條例及2009年大馬反貪污會條例下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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