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恐夫不守诺 离婚书可列出赡养费
丈夫承认外遇要求离婚,妻子不满丈夫的不忠行为拒绝妥协,并欲反起诉对方!
⊙张太太指出,去年察觉丈夫的异常行为,开始检查其手机和日记本,发现丈夫和一名疑为中国籍女人非常亲密,手机中也有许多丈夫和该女人的合照。
她说,早前,她已为了供儿子在国外的学费而被判入穷籍,因此为了儿子着想而将丈夫的不忠行为藏在心中,岂料丈夫不久后即坦诚有外遇,并要和她离婚。
她指出,她和丈夫当时更因谈判失败而发生肢体冲突,丈夫之后就离家出走长达半年。
“以我对丈夫的认识,他是一个不遵守承诺的人,我担心妥协后,他不会依时给我赡养费,我应该如何是好,才可保障我和儿子未来的生活。”
此外,她强调,丈夫和第三者的外遇行为导致她婚姻破裂,因此不知可否起诉双方。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即使事主不愿妥协,但丈夫依然可单方面申请离婚,换言之,若双方同意离婚,事主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清楚注明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的日期。
一旦丈夫拖欠支付赡养费,事主可向法庭申请庭令,起诉丈夫藐视法庭和要求支付拖欠的费用。
至于起诉一事,在合法的婚姻下,妻子一旦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行为,可成为妻子作为提出起诉丈夫和外遇对象,前提是事主是否获取丈夫和外遇对象通奸行为的证据,否则在理由不充足的情况下,胜诉的机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