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母亲男友掴打案.福利局申请获批 禁公开男童照禁评论
(关丹18日讯)“7岁男童遭母亲男友掴打”案;关丹福利局今日向推事庭申请,禁止公开案中受害者的照片和公开评论此案,申请获准。
已于2010年离婚的男童双亲今早8时许在亲友陪同下前往法庭,等候推事传召以阐明此案程序。
男童被官员带入法庭后,一直表现乖巧,吸引出庭准备审理案件的主控官、律师在旁陪伴及逗弄,直至推事端鲁再妮批准福利官的申请后,连同另一名巫裔男童随官员离开法庭,男童丝毫不惧生。
据指,福利官基于男童被掴打事件,在面子书、媒体引起大众异议,男童照片更在面子书上被广传,为保护年幼的男童,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申请有关庭令。
男童除了被安顿在儿童之家,在案件调查期间,其双亲及亲属也不得探访男童,以免影响调查,案件展至4月8日过堂。
保护年幼男童
据男童父亲罗先生(50岁)在庭外说,他自与前妻批离后,将独生子交由前妻照料,没料到儿子却遭到暴力对待,所以他已决定争回儿子的抚养权。
“我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去年农历新年,今年没有机会看到他,以前是她(前妻)坚持要照料儿子,如今我不再让步,会通过法律程序,争回儿子抚养权,以免儿子继续遭到伤害,或其他不测。”
男童母亲在庭询及此案件时,以不需要评论,拒绝评论和回应案情。
新闻背景
身上有22处新旧鞭痕
在关丹培才华小就读1年级的7岁罗姓男童,于本月11日晚上,在家中被母亲男友(50岁、庙祝)掴打双脸颊至红肿,身上更有多达22个籐鞭痕。
负伤男童翌日照常到校上学,被其他学生家长见到他的脸部伤痕,因而通知男童父亲(50岁、机械操作员),继而揭发男童已经不只一次被虐打。
男童父亲于本月12日报案后,男童即被福利局官员安置在儿童之家。
男童的屁股、左大腿前后部、身体背部、双手臂,共有22个新旧籐鞭痕。双脸颊也被掴至红肿。
警方援助刑事法典第323伤人条文调查此案,警方目前未没有扣捕任何人,而在接获该案投报后,也已安排男童前往关丹中央医院验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