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8日訊)“7歲男童遭母親男友摑打”案;關丹福利局今日向推事庭申請,禁止公開案中受害者的照片和公開評論此案,申請獲准。
已于2010年離婚的男童雙親今早8時許在親友陪同下前往法庭,等候推事傳召以闡明此案程序。
男童被官員帶入法庭后,一直表現乖巧,吸引出庭準備審理案件的主控官、律師在旁陪伴及逗弄,直至推事端魯再妮批准福利官的申請后,連同另一名巫裔男童隨官員離開法庭,男童絲毫不懼生。
據指,福利官基于男童被摑打事件,在面子書、媒體引起大眾異議,男童照片更在面子書上被廣傳,為保護年幼的男童,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申請有關庭令。
男童除了被安頓在兒童之家,在案件調查期間,其雙親及親屬也不得探訪男童,以免影響調查,案件展至4月8日過堂。
保護年幼男童
據男童父親羅先生(50歲)在庭外說,他自與前妻批離后,將獨生子交由前妻照料,沒料到兒子卻遭到暴力對待,所以他已決定爭回兒子的撫養權。
“我最后一次見到兒子是去年農曆新年,今年沒有機會看到他,以前是她(前妻)堅持要照料兒子,如今我不再讓步,會通過法律程序,爭回兒子撫養權,以免兒子繼續遭到傷害,或其他不測。”
男童母親在庭詢及此案件時,以不需要評論,拒絕評論和回應案情。
新聞背景
身上有22處新舊鞭痕
在關丹培才華小就讀1年級的7歲羅姓男童,于本月11日晚上,在家中被母親男友(50歲、廟祝)摑打雙臉頰至紅腫,身上更有多達22個籐鞭痕。
負傷男童翌日照常到校上學,被其他學生家長見到他的臉部傷痕,因而通知男童父親(50歲、機械操作員),繼而揭發男童已經不只一次被虐打。
男童父親于本月12日報案后,男童即被福利局官員安置在兒童之家。
男童的屁股、左大腿前后部、身體背部、雙手臂,共有22個新舊籐鞭痕。雙臉頰也被摑至紅腫。
警方援助刑事法典第323傷人條文調查此案,警方目前未沒有扣捕任何人,而在接獲該案投報后,也已安排男童前往關丹中央醫院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