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宮外抗議贊比里任霹大臣 裁決推翻13人改監10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王宮外抗議贊比里任霹大臣 裁決推翻13人改監10月

(布城18日訊)于2009年霹州國陣重掌政權,在江沙王宮外抗議國陣霹州大臣贊比里宣誓就職的13名男女,控方今日上訴得直,上訴庭推翻高庭裁決,改為宣判被告罪成,判監10個月和罰款5000令吉。



由拿督莫達魯丁峇基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推翻地庭和高庭判決后,做出以上裁決。所有被告直接收監。

地庭于2013年宣判他們罪成,被判2年監禁和罰款5000令吉;但高庭卻推翻地庭判決,僅對10名被告罰款5000令吉,並釋放3人。控方是就高庭判決提出上訴。

1人缺庭



這13名男女分別為巴拉帝夫曼舒、蘇哈那阿都拉、米奧沙菲查、莫哈末法爾茲、祖海贊祖基菲、依沙里都安依薩、阿迪希爾米莫哈末尼查、尤索夫扎化、依德利斯莫哈末泰、莫哈末納茲爾哈米、凱魯阿茲米哈山巴斯里、莫哈末哈斯里依斯邁及莫哈末依斯邁阿都卡迪爾。

他們被指于2009年2月6日下午3時30分,在江沙王宮外非法集會,當時王宮里正進行霹靂州務大臣贊比里宣誓就職禮。

13人是在刑事法典145條文下(危害社會治安)被控,最高刑罰是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辯護律師阿米魯丁指出,由于這已是此案第2次上訴,因此要申請檢討裁決會比較困難,因為必須先申請准令。

負責念出判詞的上訴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指出,聯邦憲法允許集會自由,但如果引起騷動就不合法

由于13名被告中,1名印尼籍被告缺庭,于是控方決定撤銷對他的上訴,維持高庭5000令吉罰款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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