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巫统12州议员立场坚定 “挺伊党呈法案带到国会”
(哥打峇鲁19日讯)吉兰丹州巫统国会议员将在国会,支持伊斯兰党提呈的私人法案,让丹州伊党政府落实2015年伊斯兰刑事法II(1993年)法令。
国阵丹州主席拿督斯里慕斯达法今日说,吉兰丹巫统12位州议员今日无异议支持修改伊刑法,同样的立场也会带到国会,让丹州落实相关刑事法令。
“我们的立场很坚定,不能在这里表示同意,在其他地方(国会)持不同立场。”
“吉兰丹是以穆斯林为主的州属,如果伊斯兰党和巫统的步伐一致,人民应该尊重民主程序。”
慕斯达法也是巫统丹州联委会主席兼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他今日以亚逸拉那区州议员身分,出席丹州议会会议后,与巫统议员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1993年伊刑法很多不足
吉兰丹共有5位巫统国会议员,分别是慕斯达法(日里)、阿末查兹兰(马樟)、东姑拉沙里(话望生)、依克马希山(丹那美拉)和安努亚慕沙(格底里)。
慕斯达法说,1993年伊刑法有很多不足之处,如:叛教刑罚、非穆斯林受牵制和夫妻肛交合法性,随着中央和丹州政府去年组成伊刑法技术委员会,这些都获一一修正。
“虽然很多人认为伊刑法的断肢法(hudud)残忍,也受到各界批评,但只要伊刑法能起阻吓作用,一定能消除百姓对罪案的恐惧感。”
慕斯达法指出,很多人包括穆斯林,并不是很了解伊刑法,巫统会向人民进行更多解说,也会向国阵盟党进一步说明,穆斯林不能够拒绝伊刑法。
慕斯达法:不知民政党入禀
国阵丹州主席拿督斯里慕斯达法说,民政党周三入禀哥打峇鲁高庭,挑战丹州伊党政府在州议会提呈伊刑法法案违宪,事前并未照会他一声。
他促请国阵成员党不要急于行动,国阵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必会召见成员党领袖,进一步解释巫统的立场。
慕斯达法说,他了解国阵成员党从未赞同修同伊刑法,在去年举行的丹州国阵会议,盟友也提出诸多意见。
“我理解他们不了解伊刑法,事实上,去年3月举行的丹州议会会议,巫统议员已表明会接受阿拉的法律。”
“巫统本来要在今年进一步说明,但随着发生2014年吉兰丹大水灾,面向国阵盟友的说明会一再延迟。”
周三,民青团署理团长杨锦成律师率领民政党律师团,入禀哥打峇鲁高庭挑战丹州伊党政府在州议会提呈伊刑法法案,违反联邦宪法,要求宣判无效。
末阿威:非穆斯林无需跳脚
国阵巫统哥拉娜州议员拿督莫哈末阿威说,非穆斯林不需为丹州议会通过2015年伊刑法II(1993年)法案而“跳脚”,因为伊刑法并未影响非穆斯林。
“非穆斯林也无需为此课题,劳师动众入禀法庭,或推动任何反对活动,这根本就不关他们(非穆斯林)的事!”
莫哈末阿威也认同一位伊党州行政议员在州议会的说法,即在伊斯兰教义,男性穆斯林必须割礼,非穆斯林没理由反对。
“至于修宪课题,那以后再谈,即使做任何条款修订,一样不会影响到非穆斯林的权益。”
重演1993年一致通过情景
伊刑法修正法令周四(19日)获得44名朝野议员无异议通过,重演1993年一致通过的情景!
1993年11月25日,吉兰丹议会36名议员,包括2名国阵议员,皆支持时任大臣拿督聂阿兹提呈的1993年伊刑法。
丹州政府原定去年12月29日召开会特别会议,寻求通过修正法案,唯因发生2014年大灾,修正法案展延周三才提呈。
大臣阿末耶谷周三(18日)提呈修正法案时,朝野有4名议员缺席。
但在周四(19日)表决时,全体44名议员皆出席。
丹州有45名州议席,真巴卡区前议员聂阿兹去世后,该悬空议席尚未填补。真巴卡区选民将于下周日(22日)投票。
胡桑:全体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
沙罗区(伊斯兰党)州议员拿督胡桑建议,若由内阁部长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伊斯兰修正法案,必获全体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
他说,伊刑法只套用在穆斯林身上,其他族群不必害怕,为了让它能在吉兰丹实行,最好是让内阁部长在国会提呈。
他认为,在国会通过需要三分之二支持,若获国阵成员党支持,就可轻易过关。
“当年前大臣聂阿兹在州议会里提呈伊刑法,在世时也不断让它更完善,选民一再给予伊党丹州政府支持,也是旨在让它得以落实。”
他说,伊刑法不是“政治足球”(Bola politik),不需过度宣传,甚至超出人们对伊刑法的接受程序。
“唯有抛弃傲慢和专横,彼此才能产生共识,打造一条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