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現金流 勿最後一分鐘才發稅務發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影響現金流 勿最後一分鐘才發稅務發票

講題1.何謂供應點和徵稅點? (21天條規)



(吉隆坡19日訊)儘管政府提供“21天規則”,但稅務專家不鼓勵商家等到最後一分鐘才發出稅務發票,以免影響現金流動。

YYC咨詢夥伴葉欣向提醒商家不要刻意拖延發出稅務發票,因為這將拉長放賬期,導致更遲收到付款。

“雖然我們在送貨或提供服務後,有21天期限發出稅務發票,但我們首要考量應該是現金流;如果我們遲發,客戶就遲付,最終深受打擊的就是現金流動。”



發出日期很重要

她建議,商家在提供貨品或服務的同時,就發出稅務發票,就不用面對現金流問題。

舉例小康在7月1日提供貨品與服務,在7月22日發出稅務發票,仍符合政府規定,7月就是繳稅期,商家需在8月31日前繳付消費稅。小康給客戶的放賬期是2個月,但由於他是在7月22日才發出稅務發票,客戶付款期限就是9月22日。

另一個例子,小玲在7月1日提供貨品與服務,同日發出稅務發票,繳稅期也是8月31日前;小玲給客戶的放賬期是2個月時間,但由於她是在7月1日發出稅務發票,客戶付款期限是9月1日。

“小康為了拖延繳稅給政府,拖遲21天才發出稅務發票,其實將影響現金流,因為小康在8月31日繳稅後,還需等到9月22日才收到客戶付款,反而小玲在9月1日就能收到付款,現金流動會比小康更流通。”

葉欣向指出,發出稅務發票的日期很重要,不但決定商家繳稅期,也決定客戶付款期限。

她笑言:“客戶本身也不想那麼遲收到稅務發票,因為他們也需要稅務發票,才能索回進項稅。”

她強調,商家繳稅期是依據發出稅務發票日期,並非提供貨品與服務日期;但為了不要讓商家拖延繳稅,政府提供“21天規則”,限定商家需在提供貨品與服務後21天內發出稅務發票。

“如果商家是在21天後才發出稅務發票,那麼繳稅期將依據提供貨品與服務日期。”

*建築業者

從事建築業者要注意,必須根據工程師資格證書(Architect Certificate)日期發出稅務發票,並非進度付款日。

葉欣向說,建築業者將先開始工程,然後就需請工程師來評估整個工程進度,才會收到證書,建築業者在收到證書後的21天內,就需發出稅務發票。”

她說,不是每個建築業者都會收到該證書,若沒有證書,就依據客戶付款日期來開發票。

*寄售貨品

商家寄售貨品在百貨公司專櫃後,在21天內就需要發出稅務發票嗎?

葉欣向解答說:“不是的,百貨公司會發出銷售報表給商家,商家收到這個報表後的21天內,才需發出稅務發票。”

如果在12個月內,這些貨品都未能賣出,商家就需要退貨,若不退貨,就需繳付消費稅。

*依季度截止繳稅

葉欣向呼籲商家注意,若商家繳稅期是每3個月,即使商家是在6月才繳發出稅務發票,商家是需在7月31日前繳稅,並非9月30日前。

她舉例說,小明公司年收入是少過500萬令吉,所以每3個月需繳稅。

小明在6月1日提供貨品與服務,並在6月15日發出稅務發票,他說需要在7月31日前繳稅,並非9月30日前。

“根據消費稅規則,政府說根據4、5、6月,7、8、9月,10、11、12月,以計算每3個月繳稅期。”

她指出,若商家年收入超過500萬令吉,繳稅期是每1個月;若少過500萬令吉,繳稅期就是每3個月。

講題2.稅務發票vs索款單及退款單

省略數項目方便操作
給消費者可用簡化發票

(吉隆坡19日訊)供應貨品給最終消費者(End User)的雜貨商或小販之類的商家,可發出簡化版發票以方便業務操作,可省略稅務發票(Tax Invoice)的字眼、客戶名字與地址及不含稅的數額。

Syntax科技總執行長張志新指出,商家在發出簡化發票前需注意,若是無法確認客戶是否為最終消費者,最好還是先向皇家關稅局總監申請,才能安心發出簡化發票。

“簡化發票還是可以用以索回進項稅,當你無法確定對方會否用這張簡化發票索回稅款,你(商家)最好還是以書信方式向關稅局申請後,才發出簡化發票。”

他說,簡化發票與完整發票的資料是一樣的,只是可省略特定項目,如客戶名字與地址、稅務發票字眼,與不含稅數額。

索款退款須註明原因

“這類稅務發票適用於每日需向最終消費者,發出大量發票的零售業者,比如超市、油站業者與餐館。只要包含簡化發票資料,業者可以發票、收據、禮券或其他相似的文件格式,發出簡化發票。”

提到索款單(Debit Note)與退款單(Credit Note)事宜,張志新透露,在索款或退款時,一定得註明發出此單的原因,比如因貨品損壞需退款,否則關稅局不會接受。

“無論是退款或索款,即表示價格會有變動。以退款來說,當你發出退款單時,你的供應商索回的進項稅也會被調低,另外索款及退款不一定要在同一個課稅期。”

貨品損失需提出證明

商家若面對貨品損失,有3種方式可向關稅局提出證明,即報警、庫存管理與火險索賠,若無法證明需自行承擔稅款。

張志新指出,當商家面對庫存損失,可透過報警紀錄、庫存管理與火險索賠等方式,向關稅局證明公司的確蒙受損失,若無法提出明確證明,得以視為供應(Deemed Supply)方式,自行繳付稅款。

“商家在進貨時已索回進項稅,一旦無法證明庫存損失,就得承擔有關商品的銷項稅,如視為供應或禮品規則的做法,自行計算需繳稅款,付款給關稅局。”

提及禮品規則,他重申,商家送禮一年若超過500令吉,就需繳付消費稅,禮品是視為供應的一環,故課稅編號(Tax Code)為“DS”,也可自行計算後向關稅局呈報。

完整稅務發票細節

◇列明稅務發票字眼*
◇連續性編號(serial/document number)
◇開單日期
◇供應商公司名、地址與消費稅編號
◇客戶名(公司名)與地址*
◇可確認供應商商品與服務的說明
◇每項說明需列明徵稅類別,與商品數量
◇任何折扣優惠(消費稅是根據淨額計算)
◇不含消費稅的應付數額、稅率和總額需分開列明*
◇包含消費稅應付總額
◇需以令吉計算

講題3.如何管理公司現金週轉?

準備3個月銷售額稅款
應對4月後現金流

稅務專家建議商家,可預先準備3個月銷售額的消費稅,以應對4月1日後現金流問題。

葉欣向指出,消費稅開跑後,年收入少過500萬令吉的商家每3個月需繳稅給政府。在這3個月內,商家大多數都不會收到客戶付款,也就代表需要先利用內部資金繳稅。

“商家預先準備3個月銷售額的消費稅,應該足夠應付。因為在3個月後,放賬期漸逼近,客戶將付款,到時商家現金流將恢復正常 。”

舉例,小李的公司每3個月需繳稅給政府,他在5月1日提供貨品給客戶,並在同日發出稅務發票,放賬期3個月,小李需先利用內部資金在7月31日繳稅,但在8月31日才能收到客戶付款。

“小李可以預先準備好現金,以免7月31日才發現沒有足夠現金繳稅。”

客戶拖欠未付款
第7個月申索已付銷項稅

根據政府最新條規,若商家在供應時間點6個月屆滿後,客戶拖欠未付款,就必須在第7個月內就向關稅局索回當初銷售時已預付的銷項稅。

她說,如果商家能在第7個月內就向關稅局索回銷項稅,只需有提醒信函或法律信函就能證明在這6個月內有盡努力追討該筆欠款。

“但如果你是在第7個月後才向關稅局索回銷項稅,你必需先寫信給關稅局申請,若獲得批准,關稅局就會發出一封批准信給你,收到這封信後你才能申索呆賬減免。”

葉欣向呼籲商家說,若要簡單,6個月屆滿,就在第7個月申索呆賬減免,不要拖延。

開跑前囤貨
未助改善現金流

商家趕在消費稅開跑前增加存貨,是無法幫助解決現金流問題。

葉欣向舉例,小明每3個月需繳稅給政府,他在4月1日前不斷增加存貨,4月1日後就暫停,小明在7月31日前繳稅,就只繳付銷項稅給政府,並不能索回進項稅。但小明又還沒收到客戶付款,小明的現金流將面對更嚴重問題。

“小明繳稅數額很大,因為他是在4月1日前進貨,所以不能索回進項稅。”

葉欣向提醒說:“不管你是每個月繳稅,或3個月繳稅,都會面對現金流問題,所以最好就是預先準備好足夠現金,以免到時沒有現金繳稅給政府,問題會更嚴重。”

陳祈福開明心態迎新稅

海鷗企業總經理陳祈福認為,商家不但籌備迎接消費稅,同時也面對令吉走貶問題,可說是艱難時刻。

儘管如此,他說,商家也需以開明的心態迎接新稅時代,認真研究消費稅帶來的各種影響,並給予政府反饋意見。

“我認為消費稅在短期內不會對商家造成太大衝擊,長期影響是好是壞,就要看商家能如何把危機變成轉機,所以消費稅落實前,就需做好準備;消費稅落實後,也要時刻保持準備應對任何問題。”

海鷗連續3場都是中國報迎戰消費稅講座會的榮譽贊助,很支持這個講座會,看著聽眾對消費稅的認知日益增加,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情,也代表民族已逐漸做好準備迎戰消費稅。

製造零售批發商
同一稅率更公平

巴生濱華中小學校友會主席顏來發指出,消費稅不但能助國家經濟發展,所有企業家(製造、零售及批發)都繳付同樣稅務,相對起來是比較公平的。站在消費者角度,他們能以更合理的價格購買物品和享受服務。

消費稅是新制度,政府不但提供充足時間讓商家和消費者迎接新稅時代,同時也提供教育、培訓和諮詢服務讓民眾可獲得更多資料。儘管如此,我發現還有很多民眾未能真正了解消費稅,希望政府能提供2年適應期給民眾。

“《中國報》舉辦的迎戰消費稅講座會一直都深受讀者歡迎,每一場出席者都爆滿,這顯示民眾都很樂意接受消費稅,希望能更深入了解,做好準備。”

他說,相信本週六和日在巴生濱華獨中舉辦的迎戰消費稅出席人數也會很多,希望讀者能的到有用資訊,迎接4月1日。

講題4.消費稅前後的過渡期

妥善保存交易紀錄
首2年手動做賬也可報稅

關稅局官員指出,將在消費稅落實首2年寬限商家,商家只要有交易紀錄、簿記、發票等文件供審查,即可手動做賬呈報關稅局。

關稅局消費稅部門助理主任徐欽媛說,關稅局沒有強逼商家一定要購買會計軟件,以消費稅審計檔案(GST Audit File;統稱GAF核查檔案)呈報消費稅。

“商家最擔心的事,是消費稅推行後需要更多人力做賬報稅,但我們並沒有強制規定商家一開始就要改以會計軟件報稅做賬,只要商家能妥善保存交易紀錄、簿記與發票,供審計就足夠。”

另外,4月1日起所有發票都需符合消費稅發票格式,她透露,關稅局沒有規定,商家只能發出電子版發票,只要發票上有包含公司名、單號、消費稅編號、稅率種類等公司資料,預印發票也能使用。

印章不被接受

“只有先印好這些資料,其他交易細節可以用手記錄。”

徐欽媛指出,部分商家或已印好很多發票,但苦於不能符合關稅局規定。

“無論如何,只有印有以上公司資料的發票可使用,商家切莫想自行刻製含有這些資料的印章,印在已印好的發票上,關稅局還是不會接受這種發票,需知這樣的發票真假難辨。”

簡化發票全面認可

距消費稅開跑不到兩個星期,但有關商家簡化發票的申請仍不斷,關稅局體諒商家,特此於今年1月給予全面認可(blanket approval),只有符合標準的商家,即可自行發出簡化發票。

徐欽媛指出,關稅局目前還是不斷接獲商家申請,以尋求總監批准發出簡化發票。

“我們目前仍在積極處理這些申請,為免商家更加忙亂,特給予全面認可。”

欲申請特別退款
3月底需清點庫存

有意申請特別退款的商家,需在3月31日清點庫存,呈報關稅局。

徐欽媛透露,商家清點庫存,確認商品有無包含銷售稅,在特別退稅機制下,可全數獲得退款。

“在申請特別退款前,有幾點需注意,即有關商品需是在4月1日起屬於應課稅貨物,第2點是仍保留有進貨單據。若商家都符合這兩個規定,需在消費稅落實後的6個月內,即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她強調,這項特別退稅,只供商家透過網絡申請。一旦關稅局通過,將在2年內分8期退款予有關商家。

“但若商家是跟貿易商進貨,單據上沒有列明10%銷售稅,關稅局也寬容看待,讓商家獲得20%的特別退稅。這20%的特別退稅的計算方式,則是以購買價,乘以20%再乘10%銷售稅,得出的數額。”

舉例4月1日起,商家仍有價值1萬令吉存貨,乘20%再乘10%後,則可獲得200令吉退款。

熱線真的很熱!

關稅局熱線沒人接,其實是熱線真的很熱!

徐欽媛笑言,關稅局熱線號碼(1300888500)這兩個星期太熱,讓官員幾乎電話不離耳,才剛放下馬上又響起,為此若公眾無法撥通,可嘗試直接親臨關稅局,咨詢官員獲得解答。

“電話撥通但沒人接,其實是官員們還在通話中,不要以為我們沒有做工,官員們都忙到沒有時間去廁所,連停下口喝水的時間都沒有。”

她鼓勵對消費稅仍有疑問的商家,可帶齊文件親臨關稅局,保證給獲官員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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