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叠征版权费 11商团炮轰PRISM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重叠征版权费 11商团炮轰PRISM

(吉隆坡19日讯)尽管政府已指示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在避免重叠收费达致协议前,须暂停征收版权费,但大马音乐演绎者权益有限公司(PRISM)日前还是威胁业者缴费,引发受影响的11个商业团体今日群起抨击后者。



他们也呼吁政府监管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因为PRISM重叠征收版权费,造成用户混淆。

中总副总秘书丹斯里张昌国今日在记者会上说,一直以来,只有3个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即代表词曲创作人的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代表唱片公司的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及代表艺人的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

“PRISM作为第4家授权的机构,同样征收艺人版权费,导致与RPM冲突双重征收,PRISM甚至自行决定收费率,业者投诉其收费高上好几倍。”



他透露,PRISM日前向业者发出征收费用通知,并威胁业者若拒绝缴付,则将受到法律行动对付。

“同时,PRISM也基于单方面决定,将所得版权费捐赠慈善机构,并通知慈善机构负责人向业者征收费用,他们怎么可以单方面决定此事?这已造成业者混淆。”

高庭日前也裁定PRISM侵犯PPM的知识产权,同时被判误导民众,令PRISM征收版权费的地位备受争议。

未收到特工委会会议成果

张昌国说,贸消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历为解决此事,也指示成立特别工作委员会,其中在2月9日的会议,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在PRISM和RPM同意下,受委调解及制定分摊方式,让他们先决定如何分配征得的版权费。

“当局也议定MyIPO须在2月17日前为PRISM和RPM召开会议,但目前业者皆还未收到会议成果的通知。政府已指示相关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在达致协议前须暂停征收版权费,但PRISM没这么做。”

蔡文洲:政府应限制统一收费

中总中央理事兼法律组主任蔡文洲认为,政府应限制只有一个版权征收管理机构来统一收费,而非将球踢回给消费者。

“当局须制止管辖性质重叠的版权征收管理机构不断增加,若每个新机构都被允许征收版权费,事情没完没了;而成立新的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将成为有利可图的举动。”

他认为,任何版权代表类别(艺人、唱片或创作人)出现新机构,都须制定分摊方式,最理想目标是,只有一个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受委为特许机构,其他机构再自行协定分摊方式。

蔡文洲也建议,竞争委员会应立即对涉嫌滥用优势地位的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展开调查,并促请政府设立监督委员会,以提供解决争议的机制。

他坦言,版权征收管理机构拥有垄断优势,政府应设立完善和独立的监管机制,以确保有关机构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并避免他们滥用优势,不合理对待业者。

“政府也可考虑撤销PRISM准证、或让RPM和PRISM就分摊方式达致协议,更极端做法是撤销双方准证,颁授新准证给一个全新的、没重叠问题的、代表表演艺人的版权征收管理机构。”

出席者包括大马购物中心协会会长丹斯里曾福传,及大马酒店业协会会长谢瑞熙。

11个联署大马商业团体

1)中华总商会
2)房地产发展商公会(REDHA)
3)建筑管理协会(BMAM)
4)购物中心协会(PPKM)
5)武吉免登暨城中城旅游协会(BB-KLCC)
6)大马零售商协会(MRA)
7)连锁协会(MRCA)
8)酒店业者协会(MAHO)
9)酒店业协会(MAH)
10)经济型酒店协会(MyBHA)
11)商业电台(CRM)

PRISM:有权收版权费

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PRISM)今日发文告郑重声明,公司有权向商家收取版权费。

该公司法律主任尼瓦斯说,公司在2013年获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颁发准证收取版权费。

他指出,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和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指该公司无权收取版权费,是诽谤及企图漠视该公司权益。

“我们是取代大马音乐演绎者权益私人有限公司的团体,获公司管理层同意,使用他们的文件和版权。”

尼瓦斯重申,公司从没有侵犯他人版权及误导民众。

“对于高庭的裁决,公司也觉得很意外,我们已另聘律师为我们辩护。”

他说,贸消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亚斯说过,不会撤销公司执照,该公司依然有权征收版权。

“我们对未了解事实真相就胡乱断定公司违规的言论感到失望,他们试图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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