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及非穆斯林才修条款 莫哈末纳苏鲁丁:应获支持
(哥打峇鲁19日讯)吉兰丹伊斯兰发展、传教、新闻及区域联络委员会主席拿督莫哈末纳苏鲁丁说,丹州伊党政府顾及非穆斯林对落实伊刑法感到恐惧,才会提呈伊刑法法案寻求修订条款,让非穆斯林不受限于伊刑法。
因此,他认为非穆斯林应该支持,并指现在或以后,非穆斯林都不会在伊刑法下遭受惩罚。
“既然伊刑法仅对付穆斯林,非穆斯林就无权干涉,这如同在伊斯兰教义,男性必须割礼,难道非穆斯林有权反对?”
他也说,穆斯林被禁止喝酒,甚至可面对被鞭笞至少40至80下,但州政府并未阻止非穆斯林喝酒,甚至发出售酒执照。
莫哈末纳苏鲁丁在州议会总结环节时说,伊刑法并非要惩罚犯人,而是要驱逐(halau)穆斯林犯法。
他举例,实行伊刑法的马地纳(Madinah),10年来仅发生两宗偷窃案罪犯被判砍手事件,反观我国10年里发生的偷窃案却数不清。
此外,他说,大家都对鞭笞刑罚不陌生,但在伊刑法,鞭笞刑罚执行方式不一样,即执行者举起刑具时,手不能太高,露出腋下。
“现有的鞭笞刑罚,会让犯人皮开肉绽,甚至致命;但伊刑法并非注重惩罚,而是警戒穆斯林勿犯法。”
莫哈末纳苏鲁丁说,许多人质疑为何丹州政府要急于落实伊刑法,但这已是1993年通过的丹州伊刑法,已等了20年,这次正是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