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19日訊)吉蘭丹伊斯蘭發展、傳教、新聞及區域聯絡委員會主席拿督莫哈末納蘇魯丁說,丹州伊黨政府顧及非穆斯林對落實伊刑法感到恐懼,才會提呈伊刑法法案尋求修訂條款,讓非穆斯林不受限于伊刑法。
因此,他認為非穆斯林應該支持,並指現在或以后,非穆斯林都不會在伊刑法下遭受懲罰。
“既然伊刑法僅對付穆斯林,非穆斯林就無權干涉,這如同在伊斯蘭教義,男性必須割禮,難道非穆斯林有權反對?”
他也說,穆斯林被禁止喝酒,甚至可面對被鞭笞至少40至80下,但州政府并未阻止非穆斯林喝酒,甚至發出售酒執照。
莫哈末納蘇魯丁在州議會總結環節時說,伊刑法並非要懲罰犯人,而是要驅逐(halau)穆斯林犯法。
他舉例,實行伊刑法的馬地納(Madinah),10年來僅發生兩宗偷竊案罪犯被判砍手事件,反觀我國10年里發生的偷竊案卻數不清。
此外,他說,大家都對鞭笞刑罰不陌生,但在伊刑法,鞭笞刑罰執行方式不一樣,即執行者舉起刑具時,手不能太高,露出腋下。
“現有的鞭笞刑罰,會讓犯人皮開肉綻,甚至致命;但伊刑法並非注重懲罰,而是警戒穆斯林勿犯法。”
莫哈末納蘇魯丁說,許多人質疑為何丹州政府要急于落實伊刑法,但這已是1993年通過的丹州伊刑法,已等了20年,這次正是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