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胜:是否曾签协议宣言 林冠英勿逃避回应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李明胜:是否曾签协议宣言 林冠英勿逃避回应

(槟城20日讯)马青槟州团长李明胜炮轰社青团,应停止掩饰出卖吉兰丹州非穆斯林权益及卖华的举动,勿再次企图转移伊斯兰刑事法课题焦点,也应该质问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是否签署协议宣言同意伊刑法!



他认为,该党该马上查证林冠英是否在去年4月29日,与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签署协议宣言。

“其协议书中有一条文说明,同意伊党有权自行争取实践信仰和落实伊斯兰国的理念,哈迪阿旺也有出示该协议宣言。”

人民要亲口回应



他今日发文告,要求社青团全国组织秘书李政贤及槟州团长黄伟益等人,质问林冠英及要求对方立刻回应是否有签署该协议书以示同意。

“这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课题,为何林冠英一直避而不谈?有签就有签,没有就没有,有那么难回应吗?”

他说,在这关键时刻,人民要听到林冠英亲口回应,确认是否签署协议宣言,等同行动党是出卖非穆斯林群体权益的叛徒,卖华的罪魁祸首。

他也说,日前李政贤、黄伟益等人,在毫无实质根据的基础下宣称爆料者可靠,图指责他是面子书“新首长,新希望”的管理人,对他进行人格谋杀。

他说,李政贤昨午1时许在其面子书发布一个约40秒长的视频,以此视频再指责他就是“新首长,新希望” 的面子书专页管理人。

“我要求李政贤马上向警方交代清楚这视频来源,并把该视频交给警方调查。我也会对社青团等人作出此失实指控,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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