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虔:丹州应该公投伊刑法
丹州议会已通过伊刑法,将于5月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看样子,伊刑法真的要在丹州实施。悲观的人或许认为,大马未来将逐步走向神权国,即使未必如其他神权国专制残暴,但非穆斯林的权益,恐怕会一点一滴流逝。也许有些人选择以脚投票,至其他国家闯天下,但大部分的人,缺乏资本或专业能力,走不了,终究得待在这个国家。
社会前进的脚步常常是进三步退两步,伊刑法到底是进步或退步,人言言殊,一时难有定论,所以更需要大量、不同观点的声音出来,让全国面对这个议题其实非常复杂,不宜轻举妄动。与其仓促通过伊刑法,引来之后无数纷扰,不如彻彻底底讨论,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然后再讨论我国是否施行伊刑法。
即使州议会、国会都通过伊刑法,我认为在正式施行之前,应该让丹州人公投伊刑法。尽管丹州人在大选时将政权交给伊斯兰党,但不代表伊斯兰党所作所为都获得人民授权,否则根本不需要任何监督,人们的一票并非空白支票,不是让政治人物为所欲为5年。
让人民决定自己未来
伊刑法实施之后,影响了丹州每一个人。口口声声表示非穆斯林不受影响的,只是避重就轻。周五午间商家暂停营业两小时,没影响华人商家吗?就让人民决定自己的未来。官员总说我国即将迈向先进国,先进国动辄公投,几乎是家常便饭,从统独(苏格兰)、大麻合法化(美国某些州)到开放赌场(台湾)等等,官民都对公投结果从善如流。即便翻案再议,那也是下一个世代,二、三十年之后,这个世代决定这个世代的的事,下个世代的未来由他们自己决定。
华人一般很少有坚定的宗教信仰,可能不了解宗教对某些人的意义,这是我们要学习尊重的,不该一并将别人打为愚昧无知。伊刑法该就事论事讨论,华人的情绪少一点,才有理性辩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