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董總18名中央委員呼籲董總主席葉新田依照法庭判決,盡速召開董總中央委員會會議,解散與重新複選第29屆董總中央常務委員職務,以平息目前內部紛爭。
以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18名中委今日發表文告嚴正表明,董總章程規範了隸屬于董總各項事物行事準則,對所有單位、會議與職務都賦于明確的職能,可說是職司分明、分工合作。
“但葉新田沒有履行董總章程所賦予的職權行事,多次無理拒絕大多數董總屬會(州董聯會)、董總中央委員與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欲尋求議會民主進行集體決策、集體負責、集體承擔的正當程序,解決當前董總所面對的領導危機。”
文告說,然而葉新田為了庇護同黨及保住個人權位,不思化解董總危機,反而入稟法院以阻止上述會議的如期召開,使董總創會60年來,首開先例以司法力量對付18位董總中央委員。
文告也指出,18名董總中央委員堅信,公理自在人心,正義得到伸張。
文告聯署名單
副主席:許海明
副主席:陳國輝
副主席:劉利民
秘書長:傅振荃
財政:林國才
副財政:莊其川
常務委員:莊俊隆、鍾偉賢
中央委員:楊應俊、陳大錦、黃博諄、李官仁、劉天亮、吳茂明、黃國鴻、周惠卿、黃劍鋒、李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