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報稅先瞭解 個人減免項目可扣稅

剛踏入社會工作,對“報稅(Income Tax)”懵懵懂懂,該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稅額?

⊙來自吉隆坡的郭先生指出,剛踏入社會工作,今年是首次報稅,對稅收制不是很清楚。

他說,如果他年收入3萬9500令吉(月收入、津貼及年終花紅總數),扣除減免和扣稅項目后,課稅收入(Pendapatan Bercukai)是2萬5000令吉,是否需要報稅?

“如何計算稅金(Pengiraan cukai),是否扣除減免和扣稅項目后,收入低于3萬5000令吉,可再獲400令吉回扣?”

他詢問,受雇人士及自雇人士的報稅期限不一樣嗎?

★內陸稅收局(LHDN)網站

馬來西亞稅收制根據個人所得高低的不同分成多種稅率,最高可達25%。

課稅計算方式:課稅收入(即扣除減免和扣稅項目后的年收入)分成首、次2部分,可參看每年的課稅表。

預知2015年課稅表,可上網瀏覽http://www.hasil.gov.my/、點擊“Pautan”及進入“Kadar Cukai Pendapatan”。

減免項目包括個人負擔9000令吉、公積金、醫療費、購買書籍及體育器材等;扣稅項目包括捐給受承認的機構及組織的現款等。

首部分的課稅收入在課稅表已列出固定的稅金,次部分的課稅收入是根據稅率的不同計算出來。

課稅計算方式:課稅收入 = 39500令吉 – 減免項目 – 扣稅項目 = 25000令吉

稅金計算 = 首20000令吉稅金 + 次5000令吉(5%稅率)= 150令吉 + 250令吉 = 400令吉

年收入扣除減免和扣稅項目后,低于3萬5000令吉者,可再獲400令吉回扣,因此郭先生無需繳納稅金。

受雇人士需在每年4月30日或之前繳稅,自雇人士則需在每年6月30日或之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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