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梅:不要伊意孤行
吉兰丹州政府通过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典II(2015年修正)。虽然丹州政府大力强调,非穆斯林不受影响,但这始终给人一种强烈感觉,丹州政府一伊孤行,只不过采取循序渐进的手法,最后,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当初大力保証不会通过伊刑法的民联,今天显然已没有能力约束和监控当初说好的约定,眼巴巴看着伊刑法通过,反抗无力,这有点像吴三桂引清兵入关。
吴三桂的私欲蒙混了自己的良心,天真的以为引清兵入关后,帮他夺回心爱的陈圆圆,以后再把清兵赶出中原。
可惜,吴三桂错估了清兵的野心。大清的老祖,才没有空理会吴三桂的儿女情长,他们目光放的是中原的山河大地。
就像丹州的政局一样,当初民联为了要取得政权,不惜虚与委蛇,假装同床同梦,一旦势力茁壮,就单独把持“朝政”,为所欲为起来。
从前的伊刑法,虽然世俗的人民不能完全接受,但至少只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互相尊重,保持礼貌距离,没有外来因素的推使,一切还能相安无事。
即使非穆斯林,也常常听见他们说,只要不犯法,奉公守法,怕甚么HUDUD伊刑法。
但随着IS伊斯兰国这样残暴的组织出现,大家必须重新审时度势,我们想像中大马的伊刑法,与野心家想要达到的伊刑法,是不是同一件东西?或有差距?
是我们善良的小老百姓,一厢情愿,以为伊刑法只限于穆斯林吗?没有想过,伊刑法在未来那一天,会演变成IS式的残暴伊刑法,迫害异教徒?迫害妇女?
从丹州政府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十年磨一剑的耐心,突地通过了伊刑法,绝对有理由相信,伊刑法在未来,是只有前进,而不会停顿或取消改变。
现在,大家只是温水中被煮的青蛙,尚不觉危机,一旦水开始滚出白烟,一切为时将晚。
伊斯兰国,你以为很遥远的世界,其实它分分钟可以在大马的国土伸出魔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