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409呈国会 林冠英抨单方面决定
(槟城21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单方面决定,将于4月9日结束的国会,提呈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典II(2015年修正)私人法案,以落实伊刑法,是伊党对民联的再次背叛。
他说,这更违反哈迪本人于2月8日在民联最高理事会会议上,亲口承诺要维护的民联共识。
林冠英也是峇眼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发文告说,目前民联领导人所面对的问题,不再只是伊党固执地坚持相信巫统、与巫统合作以落实伊刑法,同时也面对伊党主席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自己亲自对民联许下的承诺,对民联的蔑视。
他说,在该次的民联最高理事会会议,也是安华在2月10日被判入狱前,所主持的最后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在伊党总部召开,并由哈迪亲身出席。
违反民联共识
他说,然而哈迪却在3月18日,致函国会要求提呈私人法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第355条文,以在吉兰丹穆斯林身上落实伊刑事法。
“可是直到3月19日,丹州立法议会才一致通过伊刑法。在丹州尚未通过伊刑法前就致函国会,说明哈迪再次违背他于2月8日在会议上作出的承诺,即若伊党欲提呈任何私人法案前,须先行与民联最高理事会商讨。”
他也说,这来自伊党最高领导人的连串背叛行为,是站不住脚,根本就是蓄意挑衅,分裂民联的行为,或者是恐吓行动党及公正党,要么顺从伊党,要么就得面对民联的分裂。
他说,哈迪这种“由我说了算”的方式,并不能成为民联的共识,也违反民联要迈向成为一个健康、可行的联盟之共识。
引起支持者愤怒
林冠英说,在上届大选支持伊斯兰党的非穆斯林,及中庸的穆斯林,对伊斯兰党的背叛感愤怒。
“他们不诚实、欺骗和背叛民联,与民联倒戈相向,情可相信巫统以落实伊刑法。”
他说,行动党领袖感到愤怒,感觉被吉兰丹州伊党及一些亲巫统的伊党全国领袖所背叛。
“哈迪声称非穆斯林心中还有伊党是可悲的,这不仅因为这是不确实的事,而是他甚至妄想非穆斯林对伊党的支持尚存。”
他说,行动党强烈反对实施伊刑事法,并不是因为它是属于伊斯兰教而反,行动党强烈反对伊刑法是因为它违宪,与联邦宪法冲突。
促“辩护士”听取蔡细历观点
林冠英指出,对于那些在国阵控制的中文及非中文媒体上辩护的巫统及马华“辩护士”,应听取马华前总会长蔡细历在《当今大马》的观点,即若巫统议员支持伊斯兰刑事法,马华就不能只懂发表文告怪罪行动党。
他说,这些在中文媒体的巫统媒体辩护士,已经“原谅”巫统支持伊刑法,却依然怪罪于坚决反对伊刑法的行动党。
他说,这些“辩护士”也选择忽略马华前副总会长颜炳寿的声明 ,即马华应与巫统断绝关系,以惩戒巫统对伊刑法的支持。
他也说,伊党似乎把自己逼到死角,就是愿意失去一切,不只是终结民联,甚至包括下届大选的前景,也要将其信任付诸于巫统,以落实伊刑法。
他指出,哈迪最新动作及由丹州伊党通过的伊刑法最新进展,将在下周一(23日)晚召开的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紧急会议中展开讨论。